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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 國辦發文推動相關政策落實

2019-01-04 16: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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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記者 張泉)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充分認識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自主權的重要意義,制定政策落實的配套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相關工作要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

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切實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對於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充分釋放創新創造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指出,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推進成果轉化、優化分配機制等方面,先後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受到廣大科技工作者的擁護和歡迎。但在落實過程中還不同程度存在各類問題,制約了政策效果。有的部門、地方以及科研單位沒有及時修訂本部門、本地方和本單位的科研管理相關制度規定,仍然按照老辦法來操作;有的經費調劑使用、儀器設備採購等仍然由相關機構管理,沒有落實到項目承擔單位;科技成果轉化、薪酬激勵、人員流動還受到相關規定的約束等。

通知明確,對黨中央、國務院已經出臺的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自主權的有關政策,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對現行的科研項目、科研資金、科研人員以及因公臨時出國等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對與新出臺政策精神不符的規定要進行清理和修改。各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和智庫以及其他承擔科研任務的單位要按照上述原則修訂和制定相關實施辦法和制度。

通知要求,深入推進下放科技管理權限工作,推動預算調劑和儀器採購管理權、科研人員的技術路線決策權、項目過程管理權落實到位。科研單位要健全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已出臺法規文件中相關規定的銜接,明確科研人員兼職的操作辦法,科研人員獲得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的具體辦法,科技成果作為國有資産的管理程序,以及有關項目經費的細化管理制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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