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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是如何形成的?——全面從嚴治黨啟新局之“反腐篇”

2019-01-06 14: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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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 題: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是如何形成的?——全面從嚴治黨啟新局之“反腐篇”

新華社記者 朱基釵

“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這是2018年12月13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對我國反腐敗鬥爭形勢的最新重大判斷。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對反腐敗鬥爭形勢作出的判斷是——“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鞏固發展”。從形成“壓倒性態勢”到取得“壓倒性勝利”,標誌著我國反腐敗鬥爭成果正從量的積累邁向質的轉變。

黨的十九大以來,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是如何形成的呢?

“打虎”零容忍 70余名中管幹部接受審查調查

“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黨的十九大報告用3個“堅持”指明了反腐敗工作的原則和方向。

2017年11月21日晚,中央紀委發佈消息:“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兩天之後,遼寧省副省長劉強也應聲“落馬”。黨的十九大閉幕不到一月,三天打兩虎的節奏再次釋放出反腐敗鬥爭一刻不停的強烈信號。

2018年1月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明確強調,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的領導幹部,重點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形成利益集團的腐敗案件,著力解決選人用人、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

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王曉林,貴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長王曉光,中國華融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財政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張少春,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孫波,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努爾·白克力,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一大批身居重要崗位卻腐敗變質的領導幹部被接連查處。

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已對70余名中管幹部立案審查調查。對違紀違法行為的堅決從嚴查處,形成了強大震懾力,不敢腐的氛圍進一步強化。

“拍蠅”不手軟 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近24萬個

“老虎”露頭就要打,“蒼蠅”亂飛也要拍。黨的十九大以來,反腐敗鬥爭進一步向基層延伸拓展,形成全覆蓋的強大聲勢,以實際行動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決斬斷一切敢向扶貧資金資源伸出的黑手。

中央紀委從2018年開始啟動為期3年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建立了與扶貧、財政、民政、審計以及信訪等部門的全天候、即時化溝通銜接機制,對群眾反映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一律優先受理、從快辦理、高質量處置。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佔掠奪等群眾反映強烈的行為。

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13.31萬個、處理18.01萬人。

——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

湖南省綜治辦原主任周符波為涉黑犯罪團夥提供幫助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山西黑惡勢力頭目“小四毛”案,包括該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王偉、省人民檢察院原副巡視員賈文聲等在內的90余名公職人員被查處……

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11829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288人、移送司法機關1649人。

——以霹靂手段嚴厲懲治“蠅貪”“蟻腐”。

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共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23.87萬個,處理31.60萬人。2018年1月至10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分4批集中通報曝光了64起典型案例,充分發揮教育警示震懾作用。

“獵狐”不止步 追回外逃人員4997人

2018年11月30日,外逃13年的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從保加利亞被引渡回國。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後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國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2018年6月,中央追逃辦發佈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公告,曝光他們目前的可能居住地,對外逃人員再次形成強烈震懾。

7月11日,外逃17年之久、涉案金額4.85億美元的巨貪、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

8月23日,國家監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等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向外逃人員發出限期投案自首的通牒。

勸返、遣返愈發成熟,引渡不斷加碼加力,外逃人員紛紛落網。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1月30日,我國已先後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4997人,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015人,追回贓款105.14億元人民幣,“百名紅通人員”迄今追回56人。

在追逃成果捷報頻傳的同時,一系列法規制度相繼建立,我國反腐敗合作“朋友圈”越來越大,反腐敗綜合執法國際協作不斷推進。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為加強境外追逃工作提供有力手段,規範和完善我國刑事司法協助體制,填補了刑事司法協助國際合作的法律空白。12月13日,國家監察委員會和澳大利亞聯邦警察簽署反腐敗執法合作諒解備忘錄,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後首次同西方國家簽署反腐敗執法合作文件。

反腐敗國家立法通過 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監察法是反腐敗國家立法,它的制定出臺,為反腐敗工作開創新局面、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

監察法明確將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納入監察範圍,同時賦予監察機關在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時可以採取的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留置等措施,並對監督、調查、處置工作程序作出嚴格規定。

在監察法通過3天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在北京掛牌成立,一個黨領導下的全新反腐敗工作機構成立。

黨的十九大後,巡視利劍再次出鞘。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已完成對40個地方、單位的巡視監督,第二輪巡視——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首次聚焦一個主題對26個地方和單位進行了政治體檢。

與此同時,中央、省、市、縣四級巡視巡察工作體系更加完善,利劍直插基層。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共對2120個黨組織開展巡視,市、縣兩級黨委共對12萬個黨組織開展巡察,發現各類問題97.5萬個。

近期,中央辦公廳又印發《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對改革派駐機構領導體制、完善派駐監督工作機制、拓展派駐全覆蓋範圍、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等作出全面部署,擦亮監督“探頭”,為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

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協調銜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隨著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我國反腐敗工作的法治化、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標本兼治綜合效應更加凸顯,為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提供了堅強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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