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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404件省政府“紅頭文件” 通過合法性審查

2019-01-15 09:46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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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源頭上規範行政權力的行使
404件省政府“紅頭文件” 通過合法性審查

1月14日,記者從省司法廳了解到,截止到2018年年底,省政府及辦公廳404件“紅頭文件”全部經過事前合法性審查,合法性審查率達100%。通過嚴格的合法性審查,從源頭上規範了行政權力的行使,防止了違法文件的出臺,為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築牢了最後一道防護墻,確保了規範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快推進了我省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據省司法廳備案審查處處長張文軍介紹,“紅頭文件”是人們對行政規範性文件的俗稱,文件是否合法有效,直接關係到政府能否依法行政,關係到政府的自身形象,關係到群眾的合法權益。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對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建立作出全面系統規定,構成了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的基礎制度。

而早在2013年11月,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完善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的重要改革舉措,青海省政府公佈了《青海省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審查作出制度安排,對合法性審查的主體、內容、程序、時限作出明確規定,詳細規範了合法性審查“誰來審”“審什麼”“怎麼審”的問題。從2014年3月1日《辦法》實施起,省政府及辦公廳制發的所有規範性文件,都能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制度,在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或者主管領導簽署前,一律由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的規範性文件不得上會研究、不得簽署發佈。截止到2018年年底,省政府及辦公廳404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部經過事前合法性審查,合法性審查率達100%。(記者 于瑞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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