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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價降,還要保障用得上

2019-01-24 08:17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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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集中帶量採購之後,要讓中標的低價藥在市場上站穩,真正走向患者,還需配套政策加以扶持:定期監測醫院的用藥情況,並納入考核,以兌現約定用量;創新貨款結算,醫保基金預付,保障藥企回款速度;醫保向低價藥傾斜,增強患者的選擇意願;實行“超支自付、結余留用”,讓醫院可用醫保支付結余部分補償醫生薪酬,作為激勵。

“4+7城市藥品集中帶量採購”中標藥品,能否及時、充分地供應,讓患者儘快得到實惠?怎麼讓醫院、醫生優先選擇中標藥品,使中標結果真正落地?上述問題,關係到試點改革的成功與否。

記者在上海市、福州市、廈門市調研走訪了10家醫院,採訪了院長、醫師等,由此發現:要讓中標藥品在醫院順利落地,可以運用一些配套政策加以扶持。

份額變化

原研藥讓出位置

仿製藥佔上大頭

在上海第一批帶量採購之後,國産仿製藥阿莫西林的地位迎來了逆轉。

原先,上海各大醫院幾乎沒有用國內藥企的阿莫西林仿製藥,用的最多的是原研藥——聯邦制藥的阿莫西林,佔據絕大部分的市場份額。在第一批帶量採購中,國內藥企降價80%,以每片0.079元的價格,一舉拿到了該批帶量採購藥品醫院60%的用量。當年執行之後,國産阿莫西林的用量超過約定用量;第二年之後,逐漸佔據了整個上海市場。

仿製藥替代原研藥的故事,在上海帶量採購之後頻頻發生。上海第三輪藥品帶量採購中,13個藥品早前都是由外企的原研藥佔據大部分市場的。然而,這次的中標結果顯示,最終只有一家外企的原研藥中標,其餘中標的均為國內藥企生産的仿製藥。仿製藥佔據了上海市場的大頭,原研藥讓出了“老大”的地位。

國家試點結果,也與上海第三批帶量採購的結果相似:22個仿製藥佔領了60%的市場份額,原研藥享受了10多年的“高價盤踞市場”的待遇,或將就此終結。

仿製藥替代原研藥的過程,預計將先從用量較大的慢病領域發端,再延伸到手術、重病、大病、特殊病種領域。一些用藥量較大的心血管內科醫生認為,長期以來,原研藥的工藝、質量體系、臨床療效,要比仿製藥好。在重大手術或術後康復期間,不敢輕易給患者使用仿製藥,而是會優先使用原研藥。病情進入穩定期後,才會考慮用仿製藥。

醫生的謹慎有其合理性。我國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剛剛起步,評價之後的保障措施,比如質量追溯、臨床療效評價工作等,仍有待完善。據了解,有些國外藥企,每年在藥品不良反應追溯方面要投入上千萬元,以確保藥品臨床療效。國內的相關“補課”工作,不僅是必要的,而且也有助推動同質等效仿製藥更快、更好地替代原研藥。

約束醫院

定期對賬監測用量

創新結算加速回款

仿製藥價低質不低——要讓醫生和患者相信這點,醫院還有許多工作要做,比如:加深人們對一致性評價的認識,加強對醫生的培訓指導,並讓醫生引導患者改變用藥習慣。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和仁濟醫院,就多次對醫生和護士進行帶量採購藥品的相關培訓,並對患者的用藥習慣開展宣傳。一段時間後,醫生和患者對降價藥的認知度很快得到提高,用藥量也能夠超額完成:如阿莫西林在仁濟醫院的採購率,當年就達到了114%。

要配套執行中標結果,確保中標藥品供得上、買得到,除了廣而告之藥品質量,還有兩件事要做。

一是完成約定用量,這也是藥企願意降價的原因。在帶量採購的後續工作中,上海採取了幾項措施,來保證醫院對中標藥品的使用量:每月給醫院寄對賬單,要求本年度的用量不能低於上年;定期曬醫院採購數量排名;建立第三方評價系統,醫院在完成中標藥品使用量指標後,用中標品種和非中標品種需符合1:1的要求;落實帶量採購情況,要納入衛生部門績效考核。這些措施,就像給醫院戴了“箍”,只有按約定量用藥,才不會被念“緊箍咒”。

二是解決回款“老大難”問題。一般來説,醫院回款週期為3個月到6個月,甚至超過1年,這會影響藥企的日常運行。國家試點地區創新貨款結算方式,醫保基金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30%預付醫療機構,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醫保基金直接向企業預付藥款。

上海、福建的實踐經驗表明,由第三方預付資金等方式,能大大縮短藥企收回貨款的時間:上海藥事所代醫院預付藥企55%的貨款,交貨時付40%,清算後再付剩下的5%,醫院30天內必須回款給藥事所;福建省醫保基金為醫院設立了週轉基金,醫院收到藥品後,基金與藥企直接結算貨款,藥企收回貨款的時間控制在25天以內。

激勵使用

醫保向中標藥傾斜

切斷以藥補醫鏈條

中標低價藥,如何讓患者更愛選、醫生更愛開?

首先,國家醫保局將完善醫保支付標準,引導患者用藥。國家醫保局制定了兩年到三年的緩衝期,之後逐步降低原研藥的醫保支付標準,促進仿製藥取而代之。上海在帶量採購之後,即照此實施,效果理想。上海大幅降低原研藥支付標準,提高原研藥個人支付的比例,患者在用藥的時候會考慮費用問題,從而轉向選擇仿製藥。

其次,借鑒福建經驗,採用“超支自付、結余留用”的激勵機制,超過醫保支付結算價的部分,醫院自付;低於醫保支付結算價的部分,相當於省下來了資金,醫院便可以自己支配,用於改善醫務人員薪酬或購買醫療設備等。

提高醫生開藥積極性,還要保障醫生合理的薪酬水平,並切斷“以藥補醫”鏈條,實現醫藥利益分離。這要求“騰籠換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將服務價格上漲的一部分用來補償醫生的薪酬。

從長遠來看,國家組織“團購”藥品,需要配套地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完善醫生薪酬制度。例如,福建省三明市就下了“狠招”,藥品採購改革省出的50多億元,用來提高醫生薪酬水平;取消績效薪酬與科室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相挂鉤的分配模式,採取按工分計算的年薪制。22家市公立醫院職工的年均收入,從2011年的4.22萬元增加到2017年的10.43萬元。(記者 李紅梅 申少鐵 邱超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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