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降低抗癌藥價還需加把勁

2018-09-10 07:20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多省份調降進口藥及抗癌藥價格,但部分藥價降幅不大——
降低抗癌藥價還需加把勁

徐駿 作 (新華社發)

為了讓更多患者順利用上抗癌藥物,國家相關部門正不斷出臺新措施、新政策加快推進進口藥及抗癌藥降價工作。與此同時,多個省份藥品採集平臺也陸續調整了抗癌藥的價格,患者的經濟負擔正在逐步減輕。但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進口抗癌藥實際價格下調幅度並未達到公眾預期目標。要想降低抗癌藥品費用、減輕對進口抗癌藥品依賴,根本之策是提高我國抗癌藥品的研發能力——

抗癌藥零關稅、下調採購價格、醫保準入談判……為了讓更多患者順利用上抗癌藥物,國家相關部門多措並舉加快推進進口藥及抗癌藥降價工作。

近日,多個省份藥品採集平臺陸續調整了抗癌藥的價格。例如,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近日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8月底,海南省進口藥及抗癌藥降價總量已達602個。

與此同時,新一輪抗癌藥醫保準入談判工作預計將在9月底前完成,屆時患者負擔有望進一步減輕。

藥品降價大勢所趨

癌症患者對抗癌藥物價格下降的熱切期盼一直未減,隨著一系列政策逐步落地,患者的經濟負擔正在逐步減輕。

從今年5月1日起,我國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等進口關稅降為零。與此同時,各省份在國家對抗癌藥降稅的基礎上,也紛紛出臺抗癌藥省級專項集中採購實施方案,降低了抗癌藥終端銷售價格。截至9月1日,北京首批包括澤珂、凱美納、艾坦、飛尼妥、瑞復美、赫賽汀、特羅凱、泰立沙等8種藥品價格全部調整到位。

除北京外,陜西、廣西、江西、海南、河南、廣東、湖南、湖北、四川、山東等15省份也已發佈相關文件,啟動實質性推進抗癌藥“降藥價”的措施。其中,武漢已對35個品種規格進口藥開展議價談判工作,共有31個品種規格的進口藥實現了平均5.01%的降幅。其中25個品種規格的抗癌藥平均降幅達5.31%,最高降幅達24.61%。

事實上,為降低我國患者用藥成本,近年來國家出臺了多個政策促進進口抗癌藥降價,包括對已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實施政府集中議價、採購,對未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實行醫保準入談判等。經過2016年和2017年兩輪國家醫保談判,赫賽汀、美羅華等15個臨床常用、療效確切但價格較為昂貴的癌症治療藥品被納入醫保目錄,一些藥品價格甚至被“腰斬”。比如,治療乳腺癌的赫賽汀由一支2.3萬元降到7600元,再次降價後僅有7270.16元。

此外,為了讓廣大人民群眾儘早得到真正的實惠,目前國家醫療保障局已將12家企業,覆蓋非小細胞肺癌、結直腸癌、腎細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淋巴癌、多發性骨髓瘤等多個癌種的18個品種納入了新一輪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範圍,包括阿昔替尼片、甲磺酸奧希替尼片、尼洛替尼膠囊等。談判工作也將於9月底前完成。

患者負擔仍然較重

儘管與之前相比,不少進口藥及抗癌藥價格有所下降,但許多患者仍然反映藥價變化不大。比如,陜西省公佈調整價格的8個國家談判抗癌藥品中,除鹽酸厄洛替尼片、來那度胺膠囊以及醋酸阿比特龍片3個藥品降幅超過6%外,其餘5個産品的降幅均在3%至5%之間,8個産品平均降幅為4.69%。

“大部分抗癌藥品實際價格下調幅度主要集中在2%至6%,沒有公眾期望的那麼高。”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副院長、教授丁錦希分析説,主要原因在於,按原有關稅稅則,進口抗癌藥品中的單克隆抗體和其他生物製品原關稅即是0%,不受零關稅影響。小分子化學藥品原關稅為2%,降為零後對價格僅有小幅度影響。

“從目前取得的初步改革成果觀察,國家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已成為解決‘高價救命藥’問題的關鍵。”醫藥業專家坦言,2016年以來原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分別組織開展了國家藥品價格談判和國家醫保目錄談判,39個談判品種平均降價50%以上,處於全球低價位水平,這些藥物已全部納入省醫保支付範圍。其中15個通過談判納入醫保的抗癌藥物,在半年時間裏已為患者減少支出約29億元。

前不久,國家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關於做好前期國家談判抗癌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和採購價格調整的通知》,下調了14種前期國家談判抗癌藥的支付標準和採購價格,並要求9月底前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都要按照調整後的新價格公開挂網採購。

同時,為促使進口抗癌藥品價格合理回歸,減輕患者負擔,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開展抗癌藥省級專項集中採購工作的通知》要求,陜西省日前聯合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南、廣西、海南、貴州、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4個省(區),對國家公佈的抗癌藥品清單中的進口抗癌藥品(不含國家談判藥品),共同開展專項議價採購。議價工作計劃在10月底前完成並統一挂網執行。

“過去我國進口藥、抗癌藥的價格與亞洲區域其他國家相比較一直處於最高水平。”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表示,採用國家談判、聯盟談判的方式,增加談判砝碼,有效加大談判力度,有望降低相關藥品價格虛高的空間。

創新仿製齊頭並進

一方面,患者希望藥價越低越好。另一方面,藥企直呼新藥研發成本太高。圍繞原研新藥價格是高是低的爭論,一直沒有停止過。

作為仿製藥大國,我國仿製藥遍地開花,雖然滿足了臨床需求,但仿製藥行業總體大而不強,高質量藥品市場主要被國外原研藥佔領,部分原研藥價格虛高,使得廣大人民群眾對高質量仿製藥的需求與現行藥品可及性和可負擔性相比還有一定差距。

“提高我國抗癌藥品的研發能力,是降低抗癌藥品費用、減輕對進口抗癌藥品依賴的根本之策。”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表示,要建立降低抗癌藥費合理負擔的長效機制。首先要鼓勵研發創新,加大國家科技計劃對抗癌藥研發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臨床急需抗癌藥研發,鼓勵新靶點、新機制抗癌藥研究和原始創新。

其次,要加快癌症防治藥品審批上市,提高審評能力,科學簡化審批手續,加快癌症防治藥品上市。同時,要降低藥品流通成本,嚴厲打擊商業賄賂、價格壟斷等違法違規行為。此外,還要提升診療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藥品。“政府一直在努力推動分級診療,但是分級診療有一個前提,在不同的醫療機構裏面,藥品的目錄應該能夠銜接,所以我們強調各級醫療機構統一執行集中採購確定品種、劑型、規格、廠家、價格,解決了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不銜接的問題,為患者在基層就近就醫提供更多的便利,讓患者少跑路、少花錢。”曾益新説。

此前,人社部已與相關企業開展了國家醫保價格談判,並將談判後的藥品納入醫保,這其中就有不少進口抗癌藥。有業內人士指出,將進口抗癌藥納入醫保藥品目錄,可以通過“以量換價”的方式倒逼企業降低價格。

對此,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司處長黃心宇介紹説,醫保局目前正在完善醫保目錄的動態調整機制,其中將通盤考慮與基本藥物的銜接問題,把目錄外的治療性基本藥物按程序優先納入到醫保目錄。“國家醫保局爭取在月底前完成目錄外抗癌藥的準入談判,通過談判方式切實降低目錄外的抗癌藥品價格並納入到醫保目錄範圍裏來。”黃心宇表示,不僅要讓群眾用得上、用得起抗癌藥,也要讓企業的合理利潤得到保證,同時也保證醫保基金能夠承受。(記者 吉蕾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