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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3家央企提供1.5萬餘個安置崗位

2019-01-24 08:3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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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人安置渠道不斷拓寬——
去年123家央企提供1.5萬餘個安置崗位

近一年來,落實了8萬多名軍轉幹部、40多萬名退役士兵、2400名復員幹部、9000多名軍休幹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務。

1月23日,國新辦舉行退役軍人事務部2018年工作情況及2019年工作安排發佈會。退役軍人事務部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王志明在發佈會上表示,近一年來,退役軍人事務部改進安置辦法拓展安置渠道,首次將123家中央企業全覆蓋納入到年度退役士兵計劃安置單位,提供1.5萬多個崗位。

王志明介紹,截至2018年底,全國31個省(區、市)都成立了省級退役軍人事務廳(局),市、縣級以下機構組建按計劃推進,部分省份成立了省市縣鄉村五級服務機構,貫通上下的工作體系逐步建立。王志明透露,目前,退役軍人保障法、關於加強新時代退役軍人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已經形成初稿,正在抓緊完善。

王志明介紹,近一年來,退役軍人事務部落實8萬多名軍轉幹部、40多萬名退役士兵、2400名復員幹部、9000多名軍休幹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務。同時,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推動制定稅收優惠和公益崗位保障政策。

退役軍人事務部移交安置司司長包豐宇介紹説,針對軍改期間安置任務繁重的實際,退役軍人事務部出臺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傾斜政策,概括起來主要是“四個放寬”“三個加強”。“四個放寬”,一是放寬安置地的去向條件。二是對師級職務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幹部,轉業年齡由50周歲放寬到53周歲。三是選擇自主擇業安置的,職級要求由營級以上、師級以下,放寬到師級以下所有幹部;軍齡由20年放寬到18年。四是在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服役滿10年的軍轉幹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條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駐戶口所在地的地級城市安置。

“三個加強”,一是加強接收軍轉幹部的編制保障。二是加強軍轉幹部的教育培訓,探索開展組織專業不對口的軍轉幹部進高校進行為期一年的帶薪脫産培訓。三是加強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的待遇保障,制定政策填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的保險空白問題。(記者 常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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