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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出臺30條舉措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2019-01-25 13:51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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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大對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支持力度,我省出臺《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營造公平市場環境、降低民營企業負擔、暢通企業融資渠道、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提升民營企業實力、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健全服務保障體系、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等八大重點任務30條具體舉措。

30條具體措施將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例如,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進一步開放鐵路、民用機場、基礎電信、配售電、國防科技、金融等領域,確保對各類投資主體一視同仁。建立向民間資本推介重點項目的常態化機制,持續推出對民間資本有吸引力的基礎設施等項目。規範有序推進PPP,持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對於民營企業作為主要社會資本方的省級PPP項目,落地獎補資金標準上浮10%。

公平推進市場競爭。省級部門年度採購預算總額中,專門面向中小微民營企業的比例力爭不低於40%。鼓勵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産收購等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除國家規定必須保持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外,一律不得設置國有股權比例限制。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實施國有企業重大投資項目和資産整合項目,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可獲得控股權。降低民營企業負擔,加大涉企收費清理規範力度,只減不增,能減盡減。降低市場融資成本,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作用,用好用足國家融資擔保基金300億元授信支持。鼓勵各地設立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過橋轉貸資金池、知識産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等,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企業的支持。

暢通企業融資渠道方面,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支持力度,爭取年度新增公司類貸款中,大型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不低於1/3,中小型銀行不低於2/3,力爭到2021年銀行業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佔比不低於50%。創新融資服務工具,拓展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中介服務功能,提升對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服務能力,到2020年,對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響應時間不超過1個工作日,信用貸款平均審批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抵質押或擔保貸款平均審批時間不超過25個工作日。組建省級企業徵信服務平臺,為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內企業和金融機構免費提供徵信服務。化解企業融資風險,支持民營企業妥善處置債務風險。加快設立100億元的省級紓困基金,各市設立相應基金。

《意見》提出,將支持龍頭民營企業提升規模水平。實施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計劃、單項冠軍企業培育提升計劃,到2020年培育100家全國單項冠軍企業。培育引進民營總部企業,加大獎勵和補貼,新遷入我省或在我省新註冊設立且經認定為民營總部企業(含綜合型總部、地區總部和職能型總部)的,各地在認定當年可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鼓勵引導中小民營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到2020年認定1000家聚焦主業、創新能力強、市場佔有率高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爭創30家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申報省級專項資金項目中優先安排。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發展,加大對統一組織的“一帶一路”國家及新興市場重點展會的支持力度。(記者 宋曉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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