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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脫貧攻堅,中央巡視組發現了哪些問題?

2019-01-30 20:4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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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 題:聚焦脫貧攻堅,中央巡視組發現了哪些問題?

新華社記者 朱基釵

30日,十九屆中央第二輪巡視——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反饋情況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集中公佈,接受中央巡視的26個地方、單位黨組織的“體檢報告”一併曬出,接受社會監督。

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是貫徹黨中央打贏脫貧攻堅戰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從2018年10月17日起開始陸續進駐,至2018年11月下旬,15個中央巡視組在26個被巡視地方和單位工作了1個月左右。

在此期間,中央巡視組牢牢把握脫貧攻堅專項巡視的再監督工作定位,扭住“責任”二字,盯住“關鍵少數”,緊緊圍繞“四個落實”,即落實黨中央脫貧攻堅方針政策、落實黨委(黨組)脫貧攻堅主體責任、落實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組)監督責任和有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落實脫貧攻堅過程中各類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任務等開展監督檢查。

根據巡視反饋情況,中央巡視組充分肯定了被巡視地方和單位黨組織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所取得的明顯成效,充分肯定了廣大扶貧幹部對脫貧攻堅工作作出的重要貢獻。

巡視期間,中央巡視組也發現了一些突出問題,並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整改要求。

精準貫徹落實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有差距

從反饋情況來看,被巡視地方和單位被普遍指出貫徹黨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夠到位”“不夠精準”等問題。

有的地方被指出落實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有偏差,産業帶動脫貧機制弱;有的地方被指出一段時間急於求成,有的地方工作不實,東西部扶貧協作有待加強;有的地方被指出聚焦革命老區脫貧攻堅前熱後冷,把握“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存在偏差;有的地方被指出易地扶貧安置點建設和搬遷進度滯後,扶貧資金使用監管存在薄弱環節;有的地方被指出執行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存在搞變通現象。

同時,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制定脫貧攻堅配套政策措施不夠精準,有的政策措施針對性不夠強;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一些扶貧規劃方案制定滯後,配套政策措施針對性不強;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有的同志對打贏脫貧攻堅戰艱巨性複雜性的認識不充分,缺少攻堅克難精神。

針對以上這些問題,中央巡視組在提出整改意見時,明確要求被巡視地方和單位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把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實踐載體,進一步精準貫徹落實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

“兩個責任”有待進一步加強

省區市黨委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情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脫貧攻堅監督責任情況,各類監督檢查發現脫貧攻堅過程中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是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監督的重要內容。

在巡視反饋中,不少地方被中央巡視組指出“兩個責任”有待進一步加強。

比如,有的地方被指出省負總責的領導體制不夠順暢,五級書記責任未完全壓實;有的地方被指出“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還有差距,督促職能部門履責不夠;有的地方被指出脫貧攻堅規劃頻繁調整,有的市州脫貧攻堅主體責任“降格落實”、層層下卸。

落實監督責任方面,有的地方被指出紀檢監察機關日常監督缺少實打實的措施,執紀問責精準度不高;有的地方被指出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有欠缺,個別地方問責泛化;有的地方被指出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不夠深入;有的地方被指出一些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不及時。

同時,一些地方被指出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一些地方對各類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徹底,一些領域和環節存在廉潔風險。

比如,有的地方被指出重痕跡輕實績傾向仍然存在;有的地方被指出重形式輕實效、作風不紮實等問題仍然存在;有的地方被指出各類督查、檢查、考核數量仍然較多;有的地方被指出存在扶貧項目招投標違規問題,一些扶貧項目資金使用不規範;有的地方被指出各類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有差距,有的存在“數字整改”現象。

針對這些問題,中央巡視組明確要求,切實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壓緊壓實五級書記抓脫貧攻堅的政治責任,強化紀委監委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加大力度整治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中央單位需強化脫貧攻堅政治擔當

此次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除了聚焦脫貧攻堅任務較重的13個省區市外,還對在脫貧攻堅中承擔重要職責的11個中央國家機關和2家中管金融企業進行了“政治體檢”,也發現了一些問題。

比如,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推動中央關於加強東西部扶貧協作、中央單位定點扶貧工作不夠有效;深入調研不夠,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不充分。

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扶貧資金統籌管理頂層設計不完善,向“三區三州”政策傾斜力度不夠;統籌涉農資金整合力度不夠,推動支持全國財政系統脫貧攻堅有欠缺。

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職業培訓、就業促脫貧、民生保障等職能優勢發揮不充分。

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有關低保政策措施待完善,向貧困地區傾斜不夠。

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制定交通扶貧政策措施科學性不夠,交通扶貧政策落實不到底,貧困地區農村公路建設標準不健全、養護機制不完善。

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水利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不足,部分水利扶貧任務推進緩慢。

在2家中管金融企業中,有的被指出扶貧貸款投放、認定、考核指標不夠精準;對包括扶貧貸款在內的一些信貸領域違規違紀問題處置不力。

有的被指出貧困地區服務網絡依然薄弱,創新金融産品不積極,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力度不夠,定點幫扶力度不夠。

針對這些問題,中央巡視組明確要求,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安排專門力量集中承擔脫貧攻堅任務,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頂層設計,優化政策供給,體現精準要求,確保相關政策落地落實。

扶貧領域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基層黨組織是脫貧攻堅中的戰鬥堡壘,扶貧幹部是衝鋒在脫貧攻堅戰一線的“戰士”,其作用發揮得好不好事關重大。

此次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聚焦扶貧領域幹部隊伍建設情況、聚焦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和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也發現了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並開出了“藥方”。

比如,有的地方被指出貧困村黨的建設較薄弱,發揮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不足;有的地方被指出抓黨建促脫貧力度不夠,貧困地區引人、留人困難;有的地方被指出扶貧領域幹部隊伍建設不夠紮實,因村派人不夠精準;有的地方被指出對扶貧幹部重加壓、輕激勵。

同時,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選派扶貧幹部未充分體現“盡銳出戰”;有的中央單位被指出對扶貧幹部選派統籌謀劃不夠、關心關愛不夠。

針對這些問題,中央巡視組對症下藥,明確要求要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進一步加強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工作,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選優配強貧困地區領導幹部和駐村第一書記,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並重,鼓勵幹部擔當作為,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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