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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立法監管“舌尖上的安全”

2019-02-01 15: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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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2月1日電(記者盧羨婷、朱麗莉)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31日表決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對外賣點餐、網購食品、保健食品經營等消費者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作出了相關監管規定。

近年來,外賣市場迅速擴張,人們只需要動動手指,就有餐飲食品送到家裏。但“外賣熱”的背後,卻隱藏著一系列食品安全問題。針對這一情況,條例草案提出,加強送餐人員管理,患有衛生健康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送餐活動;加強配送過程食品安全管理,避免配送過程中食品污染;對集中用餐配送服務重點監管等。

針對網絡食品經營行為,條例草案從兩個方面作了規定:一是明確網絡食品生産經營者與其他普通食品生産經營者一樣,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産經營許可或者登記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産經營;二是對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提出備案要求,並開展日常檢查。

在保健食品監管方面,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從事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銷售的,不得銷售依法應當註冊而未註冊的特殊食品,不得銷售套用、冒用批准文號或者備案號的特殊食品;以會議或者講座等形式宣傳推介保健食品的,其宣傳內容應當真實、全面,與廣告審批部門批准的內容一致,不得作誇大功能、虛假或者誤導消費者的宣傳等。

條例草案明確禁止在許可經營場所以外現場銷售保健食品。“對違反這一規定的,條例草案設置了較重的處罰,明確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保健食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唐政説。

此外,條例草案還就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小食雜店食品安全監管、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等作出明確規定。對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規範食品生産經營行為、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等方面作出規定,以提高對不法食品生産經營者的震懾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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