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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8種稅費按50%稅額幅度減徵

2019-02-15 16: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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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2月15日電(記者 王存福)記者從海南省財政廳獲悉,海南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8種稅費按50%稅額幅度減徵。

海南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的《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幅度減徵相關稅費的通知》表明,海南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規定,這個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海南省委主要負責人表示,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對海南省權限內的有關稅費徵收,除調節房地産、保護生態環境等稅種外,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降到法定稅率最低水平。

海南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對相關稅費徵收降到法定稅率最低水平,是為了降低海南省宏觀稅負水平,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財稅制度,打造與自由貿易區(港)相適應的財稅制度體系,從而發揮財稅政策作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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