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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推外資在華持續發展

2019-03-13 14: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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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 題:我國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推外資在華持續發展

新華社記者 鬱瓊源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稅務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有利於促進外資增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同時不斷推進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加強國際稅收合作,優化納稅服務,為外商創造良好的投資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政策更實:減輕外資稅收負擔

稅務部門發揮自身職能作用,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出臺面向外資的各項減稅降負政策,在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穩外資、貿易自由化與投資便利化方面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出臺面向外商減稅降負優惠政策。2017年,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3條促進外資持續增長的稅收支持政策。根據文件要求,稅務總局聯合相關部門出臺政策,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于鼓勵類項目實行遞延納稅政策,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鼓勵境外投資者持續擴大在華投資。

為進一步鼓勵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2018年,我國將上述再投資遞延納稅政策的適用範圍由鼓勵類項目擴大至所有非禁止類外商投資項目和領域;同時,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將鼓勵間接投資與直接投資相結合。據統計,2018年度享受遞延納稅政策的企業共計近500戶次,涉及股息約480億元,延遲繳納或退稅金額超過47億元。

——完善重點領域稅收支持政策。近年來,稅務部門聯合財政部、科技部持續改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提高認定管理工作效率,簡化認定程序,切實降低高新技術類外資企業的辦稅成本。2018年7月,稅務總局還聯合財政部出臺文件,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進一步解決外資投資于高新技術領域的後顧之憂。

——努力消除國際重復徵稅。近年來,稅務總局加大稅收協定談簽力度,加速擴大並完善稅收協定網絡。截至目前,我國已與111個國家(地區)簽有稅收協定安排。

服務更優:為外商提供優質便捷辦稅體驗

為更加精準高效服務外資企業,稅務部門運用“互聯網+”思維,利用網絡、“兩微一端”等信息平臺,提供多形式稅收服務。如,在全國12366納稅服務熱線開通服務“一帶一路”專席,建設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協同相關部門為跨境納稅人提供涉外稅收問題個性化服務。

目前,稅務部門正在緊鑼密鼓開展新一輪辦稅便利化改革,努力使包括外資企業在內的廣大企業,更加充分享受減稅降費紅利。按照今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部署,2019年對包括外資企業等在內的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將再精簡25%以上,實現7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

此外,在稅務登出等環節推行“承諾制”容缺辦理,資料不全的外資企業辦理登出時,可作出承諾後即時辦理業務;取消非居民企業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審批事項,明確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操作實施辦法,不斷釋放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內外受益:服務“一帶一路”建設行穩致遠

稅務總局將國際稅收合作重點轉移到服務“一帶一路”建設上來,積極構建“一帶一路”多邊稅收合作機制,持續優化對外投資稅收服務。

——優化對外投資稅收服務。稅務總局自2015年以來建立了國別稅收信息研究工作機制,研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及我國“走出去”納稅人主要投資目的地的稅制。截至目前,已在官方網站發佈針對84個國家(地區)的稅收指南,同時發佈《“走出去”稅收指引》,基本覆蓋“一帶一路”主要建設參與國家和地區。

為使“走出去”企業更好地享受政策紅利,稅務部門一直在持續發力。如,針對裝備製造業“走出去”的現實需求,實施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簡化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手續,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取消企業境外所得適用簡易徵收和饒讓抵免的核準;下放《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管理層級等。

——構建多邊稅收合作機制。隨著“一帶一路”建設向更大範圍、更高水平和更深層次推進,建立稅收合作長效機制愈發必要。

2018年11月,第48屆亞洲稅收管理與研究組織(SGATAR)年會在中國杭州召開。“稅收服務‘一帶一路’”作為三個主議題之一,獲得了與會代表的高度關注與支持。SGATAR成員國普遍認為“一帶一路”倡議有助於促進區域和全球經濟穩健、可持續和包容性發展,期待在“一帶一路”框架下加強稅收合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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