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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秦嶺核心保護區範圍擴大到海拔2000米以上區域

2019-03-30 15: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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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3月30日電(記者 雷肖霄)記者近日從陜西省政府獲悉,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將原條例“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適度開發區”名稱對應修改為“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並對各保護區範圍重新作了劃分,將核心保護區範圍由海拔2600米以上,擴大到海拔2000米以上區域。

據了解,陜西對秦嶺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輔之以生態功能集中連片保護,有利於野生動物在集中連片保護範圍內棲息繁衍。核心保護區包括海拔2000米以上的區域、秦嶺山系主梁兩側各1000米以內、主要支脈兩側各500米以內的區域以及與上述區域集中連片整體保護的區域,海拔2000米以下的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自然文化遺産、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

修訂草案規定設區的市、縣(市、區)政府要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重點行業落後産能,鼓勵支持綠色循環經濟、有機農業、林下經濟、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産業發展,推進秦嶺區域産業生態化和生態産業化;增加“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實行産業和建設項目準入制度”等條款,同時對制定産業準入負面清單、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準入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作了規定。

禁止在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勘探、開發礦産資源和開山採石,禁止在秦嶺北坡範圍內開山採石。已取得礦業權的企業和現有採石企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組織限期退出。

為加強秦嶺範圍內城鄉建設管理,鞏固秦嶺北麓違建別墅問題專項整治成果,修訂草案對制定、調整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及建設活動作了規定,並在核心保護區內禁止除居民原有房屋和生活設施維修外的任何建設活動,增加了在一般保護區禁止別墅類房地産開發等規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