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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2019-04-06 09:19 來源: 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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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自治區政府召開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政策例行吹風會,通報我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有關情況。

3月28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明確2019年底前,全區各地、各部門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徵用、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行為中全面推行“三項制度”。一是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建立統一的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二是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全面利用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實現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各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據了解,按照國務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試點工作方案要求,經過一年多的試點,自治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在規範執法程序、提升執法能力、強化執法監督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自治區司法廳將把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作為全面依法治區工作重點任務,強化頂層設計推動,加強統籌謀劃,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基層執法和服務中的規範性和全程留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執法工作的滿意度。(記者 陳春艷 實習生 王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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