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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

2019-05-06 09:11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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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陜西省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于近日正式發佈。

《意見》提出,陜西將不斷提升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以下統稱兩類學校)辦學質量和水平,全面加強兩類學校建設和管理,確保到2020年,基本補齊兩類學校短板,辦學條件達到標準要求,經費投入與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學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基本實現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為鄉村學生提供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各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既有利於為學生提供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又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方便學生就近入學”的原則,結合本地人口分佈、地理特徵、交通資源、城鎮化進程以及學齡人口流動和變化趨勢,統籌教育資源,有序加強城鎮學校建設,積極消除城鎮學校“大班額”;加快推進大骨節病等地方病高發區寄宿制學校規劃建設;統籌鄉村小規模學校、鄉鎮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完全小學佈局,制定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特殊教育資源教室)佈局專項規劃。

陜西將在人口較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單獨或與相鄰村聯合設置完全小學;地處偏遠、生源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設置低年級學段的小規模學校,在鄉鎮設置寄宿制中心學校,滿足本地學生寄宿學習需求。原則上小學1—3年級學生不寄宿,就近走讀上學,路途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小時;4—6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適當寄宿,具體由各縣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陜西將妥善處理學校撤並問題,佈局規劃中涉及兩類學校撤並的,各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科學評估、應留必留、先建後撤、積極穩妥”的原則,因地制宜,從嚴掌握。學校撤並原則上只針對生源極少的小規模學校,並應有適當的過渡期,各縣級人民政府視生源情況再作必要的調整。學校撤並要嚴格履行撤並方案制訂、論證、公示等程序,並切實做好學生和家長思想工作。撤並後的閒置校舍應主要用於發展鄉村學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等教育事業。對已經撤並的小規模學校,由於當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確有必要恢復辦學的,要按程序恢復。

各地要妥善處理好學生就近上學與接受良好義務教育的關係,通過滿足就近入學需求、解決上下學交通服務、全面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等措施,堅決防止因為學校佈局不合理導致學生上學困難甚至輟學。(記者 郭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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