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打造調解工作“升級版”——司法部負責人詳解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

2019-05-09 23:09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海口5月9日電 題:打造調解工作“升級版”——司法部負責人詳解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

新華社記者王茜

9日在海口舉行的全國調解工作會議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大調解工作格局。那麼為何提出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調解工作的作用和主要目標是什麼?大調解工作格局如何加強各類調解銜接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詳解。

問:新時代為何提出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

答:進入新時代,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不斷提高,矛盾糾紛的主體、類型等發生很大的變化,對調解工作也提出更高要求,但各類調解銜接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調解員隊伍結構和素質還有待進一步優化和加強。這些都要求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調解工作的統籌指導和協調服務。

問:調解工作的作用和主要目標是什麼?

答:調解工作處於預防化解矛盾的第一線,能夠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實現矛盾糾紛早發現、早化解,防止小風險變成大風險。而這些矛盾糾紛涉及群眾生産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調解是一種最廣泛、最普及、最便捷的法律服務。為此司法部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問:新時代人民群眾對行業性專業性調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部門將如何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

答:我國基層人民調解過去在人民群眾身邊多以“老娘舅”“和事佬”等形象出現,但進入新時代,矛盾糾紛的類型發生了新變化,人民群眾對於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的需求越來越大。為此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不斷拓展工作領域,進一步加強規範化建設。要加強其他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婦聯、工商聯、貿促會、法學會和行業協(商)會的積極作用,積極參與相關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化解。進一步加強律師調解工作,到2019年底,在所有地市級行政區域進行試點,力爭每個縣級行政區域都有律師調解工作室。要大力加強商事調解特別是涉外商事調解工作,積極服務“一帶一路”、海南自貿區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問:大調解格局如何加強各類調解銜接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答: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對於既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也可以通過其他調解方式解決的糾紛,要告知各類調解方式和渠道,由當事人自願選擇。要建立健全調解與公證、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銜接聯動機制,通過司法確認、公證、仲裁等方式增強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在行政裁決、行政復議活動中積極運用行政調解方式化解民事糾紛,解決行政爭議。要推動建立“綜合性”“一站式”調解工作平臺,整合各類調解資源和力量,聯動化解重大疑難複雜矛盾糾紛。

問:司法行政部門將採取哪些保障措施,為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創造條件?

答:一是加強調解經費保障。要切實抓好有關文件的貫徹落實,明確保障標準,積極爭取將行政調解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或部門預算。二是加強信息化支撐。抓緊建設完善人民調解信息系統,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實現信息互通、數據共享。三是加強調解制度建設。要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和調委會管理制度,建立調解員名冊和調解員持證上崗、等級評定制度,完善各類調解之間銜接聯動、調解協議效力保障和調解工作評價制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