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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
蕪湖整治固廢污染“一蓋了之”

2019-05-11 20: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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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5月11日電(記者 楊丁淼、高敬)11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安徽省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時指出,蕪湖市對非法傾倒填埋的固體廢物清理整治不到位,周邊水體污染嚴重。

2017年5月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群眾兩次舉報蕪湖市華誠混凝土公司西南側池塘內被蕪湖綠洲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洲公司)傾倒填埋飛灰、爐渣等工業固體廢物,督察組均向地方轉辦。

2018年11月,督察組對安徽省督察“回頭看”期間發現,在公開整改情況後,蕪湖市既未主動對接省生態環境廳了解採樣監測結果,也未啟動實質性整改,該群眾舉報實際成為“爛尾案件”。督察組向周邊村民了解證實,早在7年前該處就存在傾倒、填埋工業固體廢物等各類垃圾的情況,將一個深約7米、面積1萬多平方米的水塘填滿,一直未被查處整治。

督察組發現,2017年8月,蕪湖市上報稱該舉報已整改完成。在2018年1月30日印發的《蕪湖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及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方案》中,蕪湖市也未把該舉報列入未完成的群眾舉報問題整改清單,存在虛報瞞報情況。

由於固體廢物情況調查不清、地下水受污染原因定性武斷、對環境問題敷衍整改等處置措施失當,督察組發現,填埋場周邊水溝中積存大量淋溶液,顏色泛黃,採樣監測顯示淋溶液呈強鹼性,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Ⅴ類水標準9.65倍和15.2倍。

督察組指出,蕪湖市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信訪問題調查整改重視不夠,督辦不力,審核不嚴,導致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調查敷衍,整改不力,弄虛作假,表面整改,既未查清污染事實及污染來源,也未依據相關規範標準對固體廢物及受污染場地採取應有的處置措施,性質惡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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