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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2019-05-18 09:10 來源: 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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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職工個人待遇不受影響

近日,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我區自5月1日起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西藏自治區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中指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現行的19%降至16%;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現行的20%降至16%;延長失業保險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按總費率1%執行(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各為0.5%);繼續實施工傷保險降費率政策至2020年4月30日(不含建築、礦山、石材加工企業工傷項目參保登記),即在現行費率0.2%-1.9%的基礎上下調50%降至0.1%-0.95%。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我區在社會保險徵收體制改革過程中未對企業歷史欠費集中清繳,未採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相關部門將通過增加財政投入、盤活基金存量、動用累計基金等措施解決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所形成的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缺口,保障退休人員待遇發放。需要強調的是,職工個人待遇不受降低單位繳費比例的影響,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計算口徑的調整,對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也基本無影響。(記者 王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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