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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部分重點實驗室評估有關工作的通知

2019-06-12 09:03 來源: 自然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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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各司局,有關單位:

為優化整合構建部級創新平臺體系,提升部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創新能力和水平,現組織開展部分重點實驗室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範圍

原國土資源部第三批2016年後進入運行期的19個實驗室,以及原國家海洋局19個重點實驗室(名單見附件1)。

二、評估工作安排

(一)自評估。請實驗室依託單位組織開展實驗室的自評估工作,7月15日前編寫完成自評估報告(格式見附件2)。本次評估各項數據採集時間為2016年1月1日-2019年5月30日,評估材料中列舉的所有成果必須在此期內取得。

(二)會議評估。8月召開評估工作會議,評估專家組審閱實驗室自評估報告等評估材料,聽取實驗室主任彙報。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現場核查。根據會議評估情況,對部分實驗室的成果産出、實際運行和管理情況等進行現場核查。

(四)評估結果。通過本次評估的實驗室,將納入自然資源部重點實驗室管理序列;對評估結果優秀的實驗室給予優先支持。原則上未通過評估的比例不低於10%。

三、工作要求

評估按照《國土資源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修訂)》(國土資發〔2016〕152號)、《國土資源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國土資廳發〔2017〕44號)、《國家海洋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國海科字〔2016〕534號)的有關規定,並結合自然資源部科技創新工作的有關要求開展。請依託單位切實做好實驗室建設工作的指導和評估工作準備,認真總結實驗室在科技創新、運行管理機制等方面的成就和經驗,系統梳理實驗室在強化領軍人才與創新團隊培養、提升研究水平與影響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發展規劃制定實施情況等。在總結自評基礎上,認真編寫自評估報告,經主管單位審核並加蓋公章後,一式2份,統一報部科技發展司,同時發送電子版,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20日(以收到時間為準)。

四、聯絡方式

中國地質科學院 李麗霞 010-68999130

部科技發展司 周 楠 010-66557275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莊大街26號中國地質科學院 李麗霞

電子郵件:53882044@qq.com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19年6月3日

附件:

1. 參評重點實驗室名單.xls

2. 自然資源部重點實驗室自評估報告(格式).doc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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