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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出臺多項措施激發行業協會商會活力

2019-06-26 09:29 來源: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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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一業一會”格局讓各行業協會商會處於“壟斷”地位,一些行業協會商會提升服務質量的積極性不高。近日,省民政廳出臺《關於優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服務的十條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給出解決辦法:行業協會商會可實行“一業多會”。發起人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和代表性、發起人和會員組成不重疊、不增加會員會費負擔的前提下,可以成立2-3個業務領域相近的行業協會商會。

“目前,全省正在大力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雙招雙引’工作,行業協會商會實行‘一業多會’,引入競爭機制,能更好激發行業協會商會服務會員的積極性,也符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姬升峰介紹,隨著近年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各項改革不斷深入,社會組織新老政策“打架”,造成登記管理機關和辦事群眾左右為難。為此,《意見》對一些不合時宜的政策規定進行了突破和創新,行業協會商會實行“一業多會”便是其中之一。

“根據《山東省異地商會管理辦法》規定,我省設區市只能登記省內其他市的商會和外省異地商會,縣只能登記外省異地商會。這一規定,限制一部分企業家的需求,影響了一些地方招商引資的成效。”姬升峰説,本著“法無禁止皆可為”的理念,《意見》提出進一步擴大商會登記範圍,並放寬異地商會會員和負責人條件。

按照《意見》,設區市、縣(市區)既可以登記外省異地商會,也可以登記本設區市以外的省內市級、縣級異地商會。同時,異地商會會員可以是原籍地的自然人或法人在註冊登記地投資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單位,也可以是籍貫為原籍地的自然人在註冊登記地投資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單位。異地商會擬任法定代表人,也不再受原籍地身份證限制,只要原籍地黨委、政府或工商聯有明確支持意見,登記管理機關就優先予以受理。

針對社會組織“登出難”問題,《意見》提出,社會組織三年以上不開展活動,無法組織召開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進行表決的,在提交清算審計報告、履行規定公告程序、法定代表人書面承諾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後,可以辦理登出手續;社會組織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清算審計報告的,在業務主管單位書面承諾登出後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和其他風險、法定代表人書面承諾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後,可以辦理登出手續。

截至2018年底,全省行業協會商會總數為4475家,其中省本級405家,遍佈經濟、金融、文化等各個領域。全省已脫鉤行業協會商會3153家,其中省級102家。(記者 齊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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