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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裏亂收費被查,減稅降費不容有假

2019-07-08 11:35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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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網消息,根據企業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問題線索,國辦督查室于近日派員赴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口岸,就口岸進出口環節收費問題進行明察暗訪。督查發現,企業反映問題屬實,滿洲裏口岸部分單位和企業存在違規亂收費、變相漲價收費等問題,大幅增加企業成本,抵消減稅降費效果。

按照通報,目前已查明,滿洲裏市政府以經營服務性收費名義,向企業收取屬於政府收費性質的口岸設施維護費、滿洲裏海關下屬公司變相上漲車載原木熏蒸服務價格等多種亂收費行為,其在構成違規的同時,也直接抵消了減稅降費效果,有的減稅紅利甚至被衝抵70%。國辦督查室對滿洲裏的亂收費現象專門督查、通報,釋放的信號很明確:減稅降費促發展是動真格的,決不允許任何機構和單位陽奉陰違。

在全國上下全面推進減稅降費的大背景下,僅一地就被查出多種違規亂收費、變相漲價收費問題,且主體既有地方政府亦有下屬企業,這反映出,儘管中央三令五申“決不能讓減稅降費紅利變成‘唐僧肉’被蠶食”,但依然不能低估一些地方通過搞“變通”、變換花樣亂收費、亂漲價來截取減稅降費紅利的僥倖行為。

針對此一現實,減稅降費舉措落地過程中必須保持常態性跟蹤機制,對一些地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認識不到位、態度不堅決”,尤其是對亂收費、亂漲價等問題“視而不見、查而不處”的行為,就該嚴肅追責。

就此次滿洲裏案例來看,在監督、跟蹤減稅降費實施效果時,可以突出重點。如滿洲裏這樣的口岸重地,不僅涉及收費項目較多,是減稅降費的重點區域,企業對過關環節的“負擔”也最敏感,對此可以有針對性進行專門的效果評估。

事實上,早在2015年《國務院關於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就明確提出,清理、規範收費,堅決取締進出口環節違規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規範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性收費,切實減輕外貿企業負擔。但這次滿洲裏的情況表明,即便在新一輪減稅降費政策實施後,亦不能放鬆對收費行為的監督、規範力度。

甚至,越是在為企業減負改革進入“深水區”的關口,越要警惕一些地方因觸動既得利益而不願減或變相增的糊弄做法。此次查處的案例中,就存在那邊降費,這邊卻又“違規重復收取人工費,巧立名目收取集裝箱開關門費”的現象。此一貓膩提醒,減稅降費的實施監督和效果評估,不能僅止于該減的、該降的減了沒、降了沒,更要看不該增、不該漲的稅、費增了沒、漲了沒。只有兩個方面都做到“規規矩矩”,才能真正讓企業有減負獲得感。

減稅降費的實際效果到底如何,企業最有發言權。相對應的,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地方政府表現如何,企業也感受最深。這次案例的查處,係由企業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舉報,再由國辦督查室接力明察暗訪,就呈現出一種高效的互動監督路徑。

一方面,企業的舉報沒有石沉大海,而是成為查處、解決問題的線索,體現了上級政府對於企業反饋的重視程度;另一方面,互聯網+督查平臺,為企業發聲提供了權威渠道,若能夠充分利用該平臺“一鍵舉報”的功效,實現問題反饋的直通,當可減少捂蓋子的可能,讓地方違規問題難以遁形。這也啟示,保障減稅降費效果,可多為企業和社會監督提供更多便利渠道。

今年5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面對減稅降費政策實施中企業反映的問題,要努力攻堅克難,堅決防止借各種名目亂收費。滿洲裏案例的督查、通報,可看作是對此的行動示範。下一步,各地都應引以為戒,充分擠出減稅降費落實過程中的“水分”,真正將每一份減負紅利不打折扣地輸送給企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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