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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律師事務所從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法律業務執業細則(試行)》公開徵求意見

2019-08-24 14:46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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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和指導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從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證券法律業務活動,適應科創板股票發行註冊制下提升仲介機構能力、強化仲介機構責任的要求,明確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查驗事項範圍和勤勉盡責標準,督促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歸位盡責,證監會會同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律師事務所從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法律業務執業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執業細則》)並於近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執業細則》立足於《證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首發上市的相關法律、規章中關於首發條件的規定,對律師事務所從事首發法律業務的主要查驗事項和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執業細則》共12章79條,律師對包括發行人首發的主體資格、發行人的獨立性、業務、主要財産、公司治理、規範運作、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向和業務發展目標及訴訟仲裁等具體事項進行查驗,並據此發表法律意見。

歡迎社會各界對《執業細則》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會同司法部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完善《執業細則》並履行程序後發佈實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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