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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出臺電梯責任險:困人一小時每人最低賠300元

2019-08-28 16: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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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8月28日電(記者 邵魯文)記者從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解決電梯安全監管難題,山東日前出臺《全省電梯責任保險和“保險+服務”工作實施指導意見》,推進電梯責任保險和推動開展“保險+服務”新模式應用。

山東提出,將選擇部分設區的市或縣(區)開展電梯“保險+服務”試點。電梯“保險+服務”包括電梯責任保險、財産保險、主要零部件保險和電梯安全運行服務措施。電梯在安裝、運行、維保、檢驗過程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意外事故、故障,造成安裝、維保、檢驗人員及其保險期間第三者財産損失或人身傷亡以及因故障困人造成的損失均可以申請理賠。

山東要求,電梯的投保主體是電梯産權人或者使用權人(運營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電梯安裝單位、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保險利益相關方。無運營使用單位電梯,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落實運營使用單位。無維保單位電梯,由運營使用單位落實維保單位。

在保費方面,山東規定,住宅電梯每台每年保費不高於85元;非住宅電梯(公眾聚集場所除外)每台每年保費不高於105元;公眾聚集場所如學校、醫院、車站、商場、體育場館、公園等每台電梯每年保費不高於135元。

在保險額度方面,山東提出,每台電梯乘客困梯時間超過(含)30分鐘且在1小時之內,每人保險額度不得低於200元;超過1小時且在1.5小時之內,每人保險額度不得低於300元;超過1.5小時且在2小時之內,每人保險額度不得低於400元;超過2小時以上的,每人保險額度不得低於500元。

乘客困梯造成延誤高考、中考或資格考試的,每人保險額度分別不得低於3萬元、1萬元、0.3萬元。因乘客困梯致使延誤乘坐飛機、輪船或火車、汽車的,每人保險額度不得低於相關改簽或退票損失費用的2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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