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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上調工傷保險待遇

2019-10-10 17: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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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0月10日電(記者 李鵬)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下發通知,對2019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進行上調,並規定各地確保于年底前將增加待遇發放到位。

此次上調標準為:1至6級傷殘津貼每月分別增加210元、200元、190元、180元、170元和16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每月增加額度為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120元)。1996年9月30日前發生的工傷,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此外,2019年1月1日後新發生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地不同,分“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25元/天/人和其他地區為20元/天/人”兩檔執行。

此次調整對象為河南省行政區域內2018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已辦理退休手續(包括按退休人員安置)並按養老保險政策調整養老金的工傷人員,不執行傷殘津貼調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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