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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台融合”服務模式值得借鑒

2019-11-07 08:55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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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目前我省已初步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三台融合”,集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於一體,努力建設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

近年來,改革步伐進程加快,社會矛盾凸顯和多元化,面對群眾服務訴求,各地政府和部門積極搭建“連心橋”,幫助群眾紓解心結,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共創和諧。但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是,服務載體體量規模越來越大,有實體的、熱線的、網絡的等等。譬如在公共法律服務方面,建設有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和網絡平臺。其中實體平臺方面,全省建成省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5個,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17個,鄉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418個。服務平臺多而全,最大好處是可給群眾提供便捷和及時服務。但顯現的弊端是,首先在人力、財力和物力上存在巨大浪費。由於平臺建設分屬不同部門建設管理,交通的、公安的、城建的、應急的、司法的等,再加上基本都按實體+熱線+網絡“三台融合”模式同時運行,估算起來,産生的成本應該是一筆巨大開銷,如果再放大到全國各地來看,負擔更為可觀。如能通過精簡機構、提升效率把其中部分開銷節省出來用到脫貧攻堅上、用到其他民生設施改善上豈不更好。其次是存在辦事效率不高問題。雖然服務平臺建設多而全,但由於技術原因所限,許多部門平臺數據都是“各自為戰”和“內部循環”,串聯、流轉、歸集和密切協作不夠,導致的後果是數據重復報送、辦事效率不高,群眾滿意度比期望值低。

我省加快推進“三台融合”步伐,使儘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精準的公共法律服務,變得觸手可及。給全省各地乃至全國可謂帶了個好頭,非常值得推廣和借鑒。如若都能如此,運用信息化思維,創新工作機制,實現公共法律服務需求在不同載體間串聯、流轉、歸集,用數據流驅動三台服務人員密切協作,共同響應群眾的服務訴求,不僅節約了資源,提升了效率,更重要的是真正實現了“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雙贏目標,肯定會受到社會廣泛歡迎並積極參與其中。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到平臺融合後的強化監管問題,人員減少了,工作量增加了,可能會出現服務態度“冷橫硬”,還有就是在互動性上存在不足。因此要做到提前謀劃和未雨綢繆,通過長效機制保證工作的全面高效和精準落實。

期待“三台融合”服務模式儘快在各地各部門推廣開來。(張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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