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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關於下達2020年農田建設任務的通知

2019-11-30 08:43 來源: 農業農村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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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決策部署,夯實糧食生産基礎,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現下達2020年高標準農田建設和高效節水灌溉面積任務(見附件1)。請結合本地實際,加快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完成建設任務。

一、總體要求

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著力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以提升糧食産能為首要目標,加快推動農田建設項目落實,優化建設佈局,統籌整合資金,加大建設投入,確保2020年新增高標準農田8000萬畝以上,同步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000萬畝,進一步夯實國家糧食安全基礎。

二、及時分解任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農村部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以下簡稱“各省農業農村部門”)要依據農業農村部下達的年度建設任務,明確建設區域,突出建設重點,及時分解下達任務,統籌推進農田建設工作。

(一)優化建設佈局。要根據水土資源條件、糧食生産潛力、農田建設基礎等情況,明確建設重點區域,優先在“兩區”和産糧大縣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

(二)支持脫貧攻堅。要落實好中央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各項部署,把建設高標準農田、發展高效節水灌溉與産業脫貧統籌推進,優先支持革命老區、國家級貧困縣,特別是“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建設高標準農田。

(三)加快分解任務。要加快將建設任務分解下達至縣級,並於2020年3月31日前將任務分解情況報送農業農村部備案(備案格式參見附件2)。

(四)穩步推動延續項目。繼續推動黑龍江省三江平原灌區田間配套工程、海南省南繁科研育種基地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歷史延續項目建設,確保按計劃完成建設任務。

三、加強項目管理

(一)統一項目管理要求。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增加地方財政投入,統籌整合使用各級各類農田建設資金,統一項目建設標準和管理要求,提高工程建設質量。

(二)規範項目審批備案。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第4號)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按照地方法規要求,確定項目審批主體;並根據高標準建設項目審批情況,編制、匯總農田建設項目年度實施計劃,于2020年7月30日前報農業農村部備案(備案格式參見附件3)。

(三)強化項目實施管理。要規範開展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工作,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切實抓好工程施工,及時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各省農業農村部門要堅持集中連片原則,結合地方實際,科學確定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選址和規模,合理限定項目立項的最小連片面積。鼓勵各地在確保完成新增建設目標任務的前提下,對未達標的歷史項目區進行改造提升。

四、確保任務落實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高標準農田建設“統一規劃佈局、建設標準、組織實施、驗收考核和上圖入庫”的要求,切實增強做好農田建設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層層壓實責任,加強協調聯動,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隊伍體系,將農田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及時做好調度指導。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建立農田建設項目調度制度的通知》(農建發〔2019〕3號)要求,加大指導和督促工作力度,做好2020年及以前年度立項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定期調度工作,準確掌握市縣農田建設進展情況,完善分析研判和約談通報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推動項目高效高質落地。

(三)加強經驗推廣交流。各地要及時總結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利用座談交流、現場觀摩、專題培訓等多種方式,積極推廣具有借鑒複製價值的經驗做法。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本省2019年度農田建設項目實施計劃落實情況的總結,分析建設成效,明確有效措施,形成專題報告,同時推薦2—3個高標準農田建設成效明顯的典型案例,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一併報送農業農村部農田建設管理司。

(四)嚴格開展評價考核。農業農村部將依據《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激勵實施辦法(試行)》(農建發〔2019〕1號)要求,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年度評價激勵工作,並將評價結果與年度資金安排挂鉤。各省農業農村部門應嚴格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要求,積極開展本地區的高標準農田評價激勵工作,強化評價激勵結果運用,實現獎優罰劣。

聯絡人及電話:農業農村部農田建設管理司高標準農田處(農田水利處) 張帥010—59191271  胡越010—59191275;

電子郵箱:gbzntc@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裏11號(郵政編碼:100125)。

附件:《農業農村部關於下達2020年農田建設任務的通知》(農建發〔2019〕5號)

農業農村部
2019年11月2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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