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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公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

2019-12-01 10:12 來源: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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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公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
辦非遺發〔2019〕1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2019年4月文化和旅遊部印發《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檢查和調整工作的通知》(辦非遺發〔2019〕66號),組織開展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檢查和調整工作。根據檢查情況,經各地申報,文化和旅遊部同意對793個涉及更名、撤銷、職能調整的保護單位進行調整和重新認定、對14個檢查不合格的保護單位給予限期整改、對38個檢查不合格的保護單位取消其保護單位資格。

現將調整後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予以公佈(見附件),請各地落實管理責任,督促保護單位提高履責意識,做好保護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19年11月1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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