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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實施方案

2019-12-11 10:06 來源: 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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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全面推進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進我省文物保護利用改革

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發揮黨在文物工作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文物工作格局。要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傳承弘揚黑龍江優秀精神,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更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走出一條符合我省實際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加快文化強省、旅遊強省建設,助力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

二、聚焦重點,落實新時代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任務

(一)加強黑龍江歷史文化脈絡研究。

開展黑龍江流域文明史研究,建立黑龍江史前考古學文化譜係框架。進一步挖掘我省文物資源背後的深厚內涵,弘揚悠久的歷史文化、地域文化,牢記革命歷史,不忘屈辱歷史,對公眾進行愛國主義、革命傳統教育。

(二)構建黑龍江歷史文化標識體系。

依託價值突出、內涵豐富的珍貴文物,推介一批國家和我省歷史地標和文化標識,傳承弘揚以“四大精神”為代表的黑龍江優秀精神,增強全省人民文化自信、歷史自豪感和守疆興邊凝聚力。

(三)推進文物價值傳播推廣。將文物保護利用常識納入中小學教育內容和幹部教育體系,完善中小學生利用博物館學習長效機制。

(四)實施黑龍江文物全媒體傳播計劃。發揮政府和市場作用,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組織文物單位、博物館與各類媒體聯合製播精品節目,廣泛傳播文物蘊含的文化精髓和時代價值,更好構築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

(五)統籌推進革命文物保護傳承。保護好革命文物,傳承好紅色基因。開展革命文物資源普查,建設革命文物數據庫。加強反映新中國成立前後黑龍江區域史的文物資源調查、研究和保護工作。開展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重點推進抗聯文物集中連片保護利用和紅色旅遊精品線路展示。

(六)強化省級文物執法監督。加強省級文物部門文物監督力量,監督檢查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護責任情況,督導督辦重要文物違法犯罪案件辦理和文物安全事故處理工作。

(七)加強文物行政執法。落實市(地)、縣(市、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文物行政執法責任,配備業務強、能力過硬的人員,加強文物執法人員梯隊建設。

(八)實施文物平安工程。建立文物安全長效機制,逐步完善文物博物館單位安全防護設施,按照有關要求,適時將監控數據接入全國文物安全監管平臺。

(九)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責任體系。聚焦法人違法、盜竊盜掘、火災事故三大風險,定期開展文物安全巡查,加大對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依法打擊力度。發揮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堅持專項行動和常態監管相結合,打贏文物安全防範攻堅戰。

(十)規範國有文物資源資産管理。加強文物資源資産管理,完善常態化的國家文物登錄製度,建設全省文物資源數據庫,建立文物資源資産動態管理機制。實行文物資源資産報告制度,各級政府定期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文物資源資産管理情況。

(十一)推進文物領域“放管服”改革。

進一步簡化面向社會的項目審批,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十二)完善基本建設考古制度。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應充分考慮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需要。各級政府在土地儲備時,對於可能存在文物遺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前不得入庫。強化考古項目監管,開展考古出土文物移交專項行動。

(十三)完善文物合理利用措施。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強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功能,盤活用好國有文物資源。實施文物資源共享工程,加大信息開放力度,向公眾提供一批重要文物藏品信息資料,以及分類檢索查詢等服務。

(十四)促進文物與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渤海上京、金上京等大遺址保護和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加強中東鐵路建築群、黑龍江省古驛站驛道等線性文化遺産保護利用工作。支持社會力量依法依規合理利用文物資源,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文化産品與服務。推介文物領域研學旅行、體驗旅遊、休閒旅遊、精品旅遊項目和旅遊線路,科學確定文物景區遊客承載量標準。

(十五)支持鼓勵社會參與文物保護工作。堅持政府主導、多元投入,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積極性。在堅持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所有權不變、堅守文物保護底線的前提下,制定社會力量參與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使用和運營管理措施。

(十六)完善健全博物館體系。加快推進省博物館新館、省自然資源博物館、省文學館、東北抗聯精神陳列館等建設,推動高校博物館向公共博物館方向發展,依法依規加強非國有博物館管理,指導和支持鄉村博物館建設與發展。推進牡丹江市、大興安嶺地區建設綜合性博物館,支持邊境地區、民族地區建設專題博物館。

(十七)激發博物館創新活力。分類推進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建立理事會制度,賦予博物館更大辦館自主權。推進博物館數字化建設,開展博物館公共服務與綜合管理。加強館藏資源著作權、商標權和品牌授權管理。鼓勵文物博物館單位開發文化創意産品,其所得收入按照規定納入本單位預算統一管理,可用於公共服務、藏品徵集、文創産品開發等。按照有關規定核定績效工資總量,並在績效工資總量內對在開發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予以績效獎勵,不得用於本單位在職人員的基本支出。

(十八)加強文物市場管理。引導民間收藏文物保護利用,促進文物市場健康發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範文物流通市場,規範文物購銷拍賣信息與信用管理,開展守信聯合獎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規範文物鑒定機構發展,多層次開展文物鑒定服務。

(十九)拓展文物交流合作。根據我省文物資源特點,推進中外聯合考古、文物保護學術交流項目,開展文物對外交流展覽。打造黑龍江文物對外交流活動品牌,提升黑龍江文化影響力。

(二十)提升文物領域科技水平。加強文物數字化工作,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創新。

(二十一)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文物博物館事業單位人才分類評價標準,健全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加強基層文物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有效防止基層文物管理部門人才流失,確保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紮實開展。落實國家新時代文物人才建設工程,加大對文物領域領軍人才、中青年骨幹創新人才培養力度。規範文物保護工程從業資格管理,加強培訓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適時開展文物領域表彰獎勵。以省社科院歷史文化研究院為平臺,建設文物保護利用省級智庫。

(二十二)強化文物保護管理能力。充分發揮省級文物部門職能,充實力量,提升革命文物、社會文物、文物資源資産、文物國際合作與傳播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各級黨委和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護主體責任,明確負責文物保護管理的機構,切實加強文物保護能力建設,使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力量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確保文物安全。未設置專門機構的文物保護單位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加強文物保護巡查管理。

(二十三)健全文物保護投入機制。支持文物保護由搶救性保護向搶救性與預防性保護並重、由注重文物本體保護向文物本體與周邊環境整體保護並重轉變。按照文物保護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落實各級政府支出責任。加快公佈文物領域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指導性目錄,強化績效管理。積極引導鼓勵社會力量投入文物保護利用,支持創新拓展不同類型文物合理利用途徑。

(二十四)完善地方性法規。修改《黑龍江省文物管理條例》等文物保護相關地方性法規。鼓勵設區的市制定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加強文物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納入全民普法教育體系。

三、主動擔當,確保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任務落實落地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將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各項任務落實落細。政府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各地文物工作的督導考核,相關情況報組織部門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業績表現的參考,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幹部文物保護利用的意識。各部門要明確分工、形成合力,強化制度供給和資源要素支持,推進各項改革舉措落地見效。文化和旅遊部門要履行好統籌協調職責,建立完善協調聯絡、信息通報機制,強化協作、積極推進。

(二)加強督促落實。明確責任主體,加強對各項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各地各部門在推進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做好文物保護利用改革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文物事業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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