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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通報31個典型違法違規案件和問題督促地方切實履職盡責嚴守耕地紅線

2019-12-30 09:26 來源: 自然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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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加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耕地保護的重大方針、決策部署,堅決遏制土地違法行為,牢牢守住耕地紅線,自然資源部堅持“黨中央精神、國家立場”、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堅持“刀刃向內、嚴起來”,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將嚴格督察、嚴格執法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切實履職盡責。

今年以來,自然資源部黨組聚焦耕地保護普遍性問題、重大問題,組織自然資源督察機構開展耕地保護督察工作。督察發現,大多數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態度堅決、敢於較真碰硬,能夠嚴肅查處違法佔用耕地、破壞耕地和違法批准使用耕地等問題,但也有一些地方執法不嚴、監管不力,致使違法問題久拖不決、長期存在;還有一些地方存在補充耕地不實、衛片執法弄虛作假等問題。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在全社會形成依法有保障、違法必受罰、違規必追究的氛圍,促進維護各級政府依法依規管理使用自然資源的良好秩序,督促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切實履職盡責,自然資源部決定通報31個典型違法違規案件和問題,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1.北京市延慶區首都旅遊集團違法佔地建設露營公園案。2013年,首都旅遊集團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舊縣鎮東龍灣村5.60公頃(84畝)土地建設龍灣國際露營公園,其中耕地1.33公頃(20畝)。原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延慶分局立案查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已裁定准予執行。目前,違法建築物尚未處置。

2.天津市武清區水務局違法佔地建設休閒驛站問題。2012年,天津市武清區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徐官屯街道、南菜鎮南辛莊村集體土地和水務局管理土地29.31公頃(439.60畝)建設休閒驛站,其中耕地14.40公頃(216畝)。目前,該問題尚未處置。

3.河北省石家莊市行唐縣非法採砂破壞耕地案。行唐縣安香鄉筆尾村土地6.60公頃(99.09畝)被非法採砂破壞,其中耕地6.28公頃(94.14畝,含永久基本農田94.02畝)。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整改查處多次提出要求,石家莊市委、市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目前,被破壞的耕地已復墾。共抓獲涉案人員30人,依法刑事拘留10人,批准逮捕2人,上網追逃2人。行唐縣委副書記、縣長王某某被誡勉談話,分管副縣長甄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安香鄉國土所所長喬某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行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副局長,行唐縣公安局環保大隊大隊長,安香鄉鄉長、安香鄉綜合執法隊隊長、安香鄉國土所副所長、筆尾村黨支部書記等11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問責。

4.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非法採砂破壞耕地案。滋潤鄉里仁村土地42.53公頃(637.90畝)被非法採砂破壞,其中耕地10.19公頃(152.90畝,含永久基本農田88.80畝)。原朔城區國土資源分局對部分問題立案查處。目前,被破壞的耕地已復墾。涉嫌犯罪的採砂當事人被移送公安機關。滋潤鄉鄉長、朔城區自然資源局分管局長等24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問責。

5.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政府違法批地建設鏡湖生態項目問題。2012年8月,臨河區政府以鏡湖養殖項目工程為名擅自批准佔用狼山鎮富強村、幸福村土地499.5公頃(7492.5畝)挖湖造景建設濕地公園,其中耕地100.31公頃(1504.6畝)。目前,該問題尚未處置。

6.遼寧省中國鐵路瀋陽局集團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設鐵路物流倉儲項目案。2013年起,中國鐵路瀋陽局集團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大東區東山村、大洼村、文官村19.32公頃(289.85畝)土地建設3個大型鐵路物流倉儲項目,其中耕地9.39公頃(140.85畝)。瀋陽市自然資源局大東分局立案查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目前,違法建築物尚未處置。

7.吉林省公主嶺市路通交通駕校違法佔地建設駕駛員培訓考試場地案。2013年5月,公主嶺市路通交通駕校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陶家屯鎮同慶村16.67公頃(250畝)耕地建設駕駛員培訓考試場地,其中建築物佔地8.17公頃(122.55畝)。原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立案查處。目前,違法建築物已拆除,違法當事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相關責任人員被移送市紀委監委追責問責。

8.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府違法批地建設商住項目問題。2013年6月,哈爾濱市政府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擅自批准呼蘭區哈肇公路西、春天大道北89.92公頃(1348.80畝)土地用於商住類項目建設,其中耕地13.88公頃(208.20畝)。2017年3月,原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為上述土地辦理了不動産登記。目前,該問題尚未處置。

9.上海市浦東新區康嘉綠化園藝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問題。2008年6月以來,浦東新區康嘉綠化園藝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合慶鎮東風村0.997公頃(14.95畝)土地建設房屋、球場、假山和景觀廊道等設施,其中永久基本農田0.74公頃(11.13畝),林地0.25公頃(3.82畝)。2019年7月,浦東新區拆除了違法建築物並復墾。

10.浙江省台州市仙居縣偽造材料虛增耕地問題。2016年8月,仙居縣政府批准白塔鎮寺前等二村墾造水田項目,總面積19.51公頃(292.67畝),規劃新增耕地(水田)19.28公頃(289.14畝)。2017年12月,仙居縣土地整治領導小組在項目未完成的情況下批准項目通過驗收,原仙居縣國土資源局偽造材料違規將該項目錄入浙江省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報備入庫,虛增耕地(水田)19.28公頃(289.14畝)。目前,台州市政府責成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仙居縣自然資源局向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申請撤銷該項目,核減虛增耕地(水田)面積。時任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吳某甲、黨委副書記吳某乙、耕保科科長李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耕保科副科長兼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陳某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免去現任職務。

11.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多家企業和個人違法佔地建設砂石場案。近年來,東方場三層嶺洗砂場等30家企業和個人未經批准擅自佔用佛曇鎮、赤湖鎮、深土鎮等8個鄉鎮土地158.98公頃(2384.71畝)用於洗砂、堆砂和石材堆放,其中耕地43.67公頃(655.03畝,含永久基本農田394.12畝)。漳浦縣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目前,5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部分土地已復墾復綠。

12.江蘇省揚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王某某、侯某某違法佔地建設攪拌站案。2016年5月,王某某、侯某某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施橋鎮汪家村黃莊組、夏橋組集體土地2.08公頃(31.19畝)建設攪拌站,其中耕地1.75公頃(26.18畝)。經原揚州市國土資源局組織鑒定,已造成耕地嚴重破壞。王某某、侯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七個月,緩刑一年。目前,被破壞耕地已經復墾。

13.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臨海展拓亮化工程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設度假村案。2018年5月以來,臨海展拓亮化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十八里鋪鎮花園村13.31公頃(199.6畝)土地建設飛龍度假村,並轉租部分耕地給他人建設蒙古風情園項目,其中,耕地12.52公頃(187.8畝),全部為永久基本農田。潁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立案查處。目前,違法建築物已經拆除,土地已復墾,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4.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高新技術産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違法佔地建設合成膠板項目案。2018年9月,信豐縣高新技術産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嘉定鎮莊高村7.01公頃(105.19畝)林地建設工廠。2019年7月,贛州市自然資源管理局立案查處。目前,違法建築物尚未處置。

15.山東省濟寧市微山縣高樓鄉翁樓村土地開發項目虛增耕地問題。2016年12月經微山縣政府自查自驗,2017年1月原濟寧市國土資源局驗收,2017年4月原山東省國土資源廳批准高樓鄉翁樓村土地開發項目納入省級耕地儲備庫,認定新增耕地46.87公頃(702.98畝),其中水田44.6公頃(668.94畝)、水澆地2.27公頃(34.04畝)。經核查,該項目有35.63公頃(534.43畝)新增水田實際為坑塘水面,2017年先後以7.5萬元/畝、8.5萬元/畝的價格在濟寧市域內進行了調劑使用。

16.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雙井辦事處等四個鄉鎮補充耕地項目虛增耕地問題。2018年9月經浉河區政府自查自驗,2018年11月原信陽市國土資源局驗收,2018年12月河南省自然資源廳批准該項目納入省級耕地儲備庫,新增耕地572.67公頃(8590.06畝)。經核查,該項目有58.93公頃(883.95畝)新增耕地在項目實施前後都是茶園,未整理成耕地,卻按耕地驗收,存在虛增耕地問題。

17.廣東省肇慶市垚磊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堆放制磚材料及廢棄物案。2018年12月,肇慶市垚磊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高要區白諸鎮羅樂村集體農用地9.48公頃(142.25畝)堆放製作環保磚的原材料並傾倒廢棄物,其中耕地2.44公頃(36.63畝),造成土地損毀和污染。肇慶市自然資源局高要分局立案查處期間,違法當事人再次在原址堆放、傾倒。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8.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對土地違法案件查處不力、虛報瞞報案。2011年3月起,廣西大唐市場管理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吉安街道辦大塘村集體土地43.02公頃(645.3畝)建設大唐物流園及配套設施,其中耕地21.33公頃(319.90畝)。期間,西鄉塘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南寧市高新區管理委員先後對該違法佔地行為立案15起,但查處不力,違法佔地面積邊查處、邊擴大。此外,2018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該物流園內有2個新增圖斑實際為違法用地,但西鄉塘區自然資源局上報不實,未納入違法用地上報。目前,西鄉塘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已對2.38公頃(35.78畝)違法用地拆除違法建築物並復墾,其它32.26公頃(483.94畝)違法用地尚未查處。

19.海南省文昌市馬文化産業發展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跑馬場案。2018年11月,文昌市馬文化産業發展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錦山鎮溪頭坡村羅豆農場3.29公頃(49.42畝)耕地建設跑馬場。目前,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調查,但尚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0.湖北省宜昌市遠安縣低丘崗地改造項目虛增耕地問題。2018年11月經原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驗收,2018年12月湖北省自然資源廳批准舊縣鎮等四個鄉鎮2013年度低丘崗地改造項目納入省級耕地儲備庫。經核查,該項目驗收入庫的新增耕地範圍內有4個地塊14.72公頃(220.80畝)從項目立項開始至驗收均為林地,未整理成耕地,卻按耕地驗收,存在虛增耕地問題。

21.湖南省長沙市寧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違法佔地推填土案。2018年以來,寧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未經批准擅自對68.64公頃(1029.53畝)土地進行推填土,其中耕地30.95公頃(464.18畝,含永久基本農田122.93畝)。2019年,寧鄉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目前,該案正在查處。

22.貴州省黔南州違法徵地、違法佔地建設綠博園項目案。2018年10月,貴州省黔南州綠博園建設指揮部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都勻市文峰辦事處慶雲宮村、廣惠辦事處西園村和勻東鎮附城村集體農用地建設綠博園項目。為實施該項目,黔南州違法徵地401.83公頃(6027畝),違法佔用土地133.13公頃(1996.95畝),其中耕地75.53公頃(1132.95畝)、林地35.46公頃(531.9畝)。2019年11月,貴州省自然資源廳立案調查。目前,該案正在查處。

23.重慶市酉陽縣政府違法批地問題。2006年l月,酉陽縣委縣政府印發通知,將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佔有和使用的土地使用權等資産劃轉縣國有資産經營有限責任公司。2006年4月,縣政府將未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的渤海良種場、小壩農場的國有農用地124.55公頃(1868.32畝),按“建設用地”辦理初始登記,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用途為混合用地,涉及耕地38.47公頃(577.11畝)、林地67.63公頃(1014.39畝)、其他農用地18.45公頃(276.82畝)。2008年8月,酉陽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將上述土地由劃撥變為出讓,出讓年限50年。

24.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若爾蓋縣凍列鄉然多村土地開發項目虛增耕地問題。2017年9月,該項目通過原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竣工驗收,同年12月入庫備案,新增耕地指標65.13公頃(977畝)。經核查,其中13.34公頃(200.11畝)立項時為耕地或林地,不符合相關規定,51.79公頃(776.89畝)仍保持林地等土地原狀,未實施新增耕地工程建設,存在虛增耕地問題。

25.雲南省西雙版納州雅居樂旅遊置業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設西雙林語項目案。2011年起,雅居樂旅遊置業有限公司未經批准佔用景洪市嘎灑鎮40.67公頃(610.01畝)土地建設西雙林語項目,形成售樓部、人工湖、景觀綠化等,其中耕地24.11公頃(361.65畝)。目前,景洪市自然資源局僅對1.54公頃(23.1畝)土地立案查處。

26.陜西省商洛市柞水縣補充耕地項目虛增耕地問題。2017年8月經原商洛市國土資源局驗收,2018年6月原陜西省國土資源廳核實後,將紅岩寺鎮盤龍寺村土地開發整治項目、營盤鎮楊四廟村土地開發整治項目和營盤鎮土橋村土地開發整治項目等3個補充耕地項目納入省級耕地儲備庫。經核查,在2014年土地變更調查中,柞水縣以災毀為由,將3個項目區內農民長期承包耕種的耕地變更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作為土地開發整治項目一部分,虛增耕地18.43公頃(276.5畝)。其中紅岩寺鎮盤龍寺村土地開發整治項目已用於柞水縣2018年第二批次、2019年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項目的佔補平衡。

27.甘肅省黃河水電有限責任公司蘭州新區熱電分公司違法佔地建設熱電聯産項目案。2016年3月,甘肅黃河水電有限責任公司蘭州新區熱電分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皋蘭縣西岔鎮段家川村土地15.16公頃(227.36畝)建設熱電聯産項目,其中耕地11.48公頃(172.25畝)。原甘肅省國土資源廳掛牌督辦,原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進行了立案查處,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並處罰款72.04萬元。甘肅省黃河水電有限責任公司蘭州新區熱電分公司副總經理瞿某某、安全部主任馬某某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8.青海省海東市樂都區振通機動車檢驗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設機動車檢驗檢測中心案。2017年5月,振通機動車檢驗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碾伯鎮立家村集體土地9.97公頃(149.60畝)建設機動車檢驗檢測服務中心,其中耕地6.70公頃(100.49畝)。原青海省國土資源廳掛牌督辦,原樂東區國土資源局立案查處,沒收違法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罰款166.73萬元。時任碾伯鎮政府副鎮長榮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9.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沙坡頭區劉臺村何某、王某違法佔地建設廢鋼回收等項目案。2012年4月起,柔遠鎮劉臺村村民何某、王某未經批准佔用該村5.11公頃(76.68畝)耕地建設鋼結構大棚,用於廢舊鋼材收購、汽修、門窗銷售、建築材料銷售、木材加工和報廢車輛拆卸等。沙坡頭區2019年8月向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報告“已拆除”。2019年9月督察發現,該宗地僅拆除約5畝,另70余畝違法佔地仍未整改,經營活動仍在進行。目前,中衛市自然資源局已組織整改,拆除地上建築物、清理場地並平整覆土。

3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政府違法批地建設商住項目案。2018年5月,烏魯木齊市政府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擅自批准將米東區卡子灣村集體土地172.66畝(耕地157.50畝)供應給新疆中安光耀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用於麗景灣一期、二期商住項目建設,並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中虛假挂鉤《米東區實施城市規劃2014年第三批建設用地》批准文件。2018年8月,項目開始動工建設。目前,烏魯木齊市通過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撤回兩宗用地出讓合同,並上報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完善用地手續。

31.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四師違法辦理規劃和臨時用地手續案。2018年3月,霍城縣大豐木材加工有限公司未經批准佔用66團四連土地3.37公頃(50.6畝)建設木材加工廠,其中耕地3.34公頃(50.1畝)。2018年10月、2019年6月,第四師66團經濟發展辦公室未經農用地轉用審批,違法為該項目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原第四師可克達拉市國土資源局違法為該項目辦理臨時用地手續。2019年7月,第四師可克達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立案查處。

上述典型違法違規案件和問題反映出耕地保護工作任重道遠,必須馳而不息、常抓不懈,必須正視問題抓整改,舉一反三抓落實。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打擊違法行為。近日,部出臺《自然資源部關於嚴格自然資源執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48號),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紮實對照檢查,堅持“嚴格要求、嚴查案件、嚴肅追責”,認真查擺整改執法不嚴問題,從嚴落實各項查處工作制度,加強協調聯動,從嚴追責問責,用“長獠牙”的舉措遏制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同時,堅持刀刃向內,嚴明工作紀律,堅決防止執行各項制度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甚至瞞報漏報、弄虛作假的情況出現,不斷取得實實在在的管理成效。

各級地方政府要壓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中發〔2017〕4號)精神,堅持和實施新發展理念,按照黨政同責要求,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機制,堅決整治中央十分關注、社會反映強烈的亂佔濫用耕地問題。

總之,各級地方政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更好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管理特別是耕地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持續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提振幹事創業精氣神,敢於較真、敢於碰硬、敢於擔當,展現出敢於鬥爭的政治品格、盡心履職的工作作風和嚴保嚴管的工作成效,堅決打好新時代的耕地保衛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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