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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辦法

2020-01-02 10: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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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1月2日電(記者 黃浩苑)新修訂的《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調整個人繳費檔次標準等。

在養老待遇上,辦法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每超過1年每月加發不少於3元基礎養老金,體現多繳多得;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參保人,每月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同時,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並規定全省統一的喪葬補助金最低標準。

在養老金調整上,辦法要求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本地實際調整。

在個人繳費檔次標準上,根據近年廣東省城鄉居民收支增長情況,辦法調整個人繳費檔次標準。將原10個繳費檔次調整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9個檔次。

此外,政府將為困難群體代繳養老保險費。辦法規定,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人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及城鄉重度殘疾人和精神智力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政府按不低於每人每年120元標準代繳部分或全部養老保險費,並給予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政府繳費補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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