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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正式納入政府救助保障範圍

2020-01-11 09: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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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月11日電(記者 雙瑞)河南省鄭州市民政局等13個部門近日聯合出臺文件,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正式納入政府救助保障範圍。符合條件的兒童按程序認定後,將享受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資助和法律援助等四項保障。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包括兩大類,一是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等情形之一的兒童,二是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

根據鄭州市新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或受監護人委託的近親屬填寫申請表,向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相關部門進行查驗確認,並從確認的次月起納入保障範圍。

自1月1日起,鄭州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照農村每人每月1060元、城市每人每月1350元的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發放生活保障金。滿18周歲後,仍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本科高校等就讀的,可延續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

在醫療康復保障方面,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個人繳納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所需補助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各承擔50%。在教育方面,參照孤兒資助標準,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教育資助範圍和教育幫扶體系,享受相應政策待遇。同時開闢“綠色通道”,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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