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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強化法律措施 為疫情防控“保駕護航”

2020-02-08 18: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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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2月8日電(記者吳書光、楊文)由於故意隱瞞旅行史和接觸史,導致117人被隔離觀察,山東省濰坊市新冠肺炎患者張某某近日被立案偵查。山東省公安廳一級巡視員槐國棟説:“張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採取相關措施並隔離收治。”

7日,槐國棟在山東省召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述。“青島、棗莊、濟寧、泰安等地也發生了類似案件,嚴重擾亂疫情防控秩序,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造成重大現實危險。”他説。

6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司法廳聯合發佈通告,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接受相關部門採取的防控措施,主動如實報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相關情況,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謊報。

山東省提出,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冠肺炎,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信息,或者違反隔離、治療相關規定,出入公共場所,參與人員聚集活動,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或造成病毒傳播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隨著陸續復工、開學、開業,大量人員將流動聚集,疫情防控任務艱巨。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胡常龍認為,山東省推出的規範性文件和規定充分體現法治原則的要求。“這些規定能夠保障疫情防控中的所有舉措都納入法治軌道,疫情防控做到依法有序規範,防止因為措施不當、應對不當而出現不應有的混亂和無序。”

山東公孚律師事務所主任于加華説,山東省對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依法懲治涉嫌危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明確指導意見,地方各部門運用法治化思維和方式施政的能力進一步提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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