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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標債資産認定規則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2020-07-04 06: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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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 題:明確標債資産認定規則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新華社記者吳雨

中國人民銀行3日聯合銀保監會等部門發文,明確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産認定規則,並將於8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表示,此舉充分考慮了當前內外部經濟形勢、實體經濟融資的困難、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以及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等因素,旨在促進資産管理業務規範健康發展,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作為資管新規的重要配套細則,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起草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産認定規則》,並於2019年10月12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相關部門共收到35家機構合計94條意見建議,在充分採納其中合理意見後,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完善。

此次發佈的認定規則明確了標債資産和非標資産的界限、認定標準及監管安排。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同業存單等明確為標債資産,無需進行認定。而新增的其他各類債權類資産,均可按相關程序進行標債資産認定;若通過認定,資管産品可投資該類標債資産以置換存量的非標資産。

“目前,不少機構對參與申請標債資産認定態度積極,已有機構著手推動債權類資産的改造工作。”一位金融機構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資管新規發佈以來,市場對資管産品投資要求適應性明顯增強,金融機構資管産品的投資模式正逐步轉型,非標資産投資有序壓降,並逐步轉向投資債券和存款等表內資産。

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認為,人民銀行並未強制非標資産轉標,而是將投資標債資産的主動權交給市場機構。認定規則提供標債資産認定的路徑,消除市場對非標資産清理“一刀切”的疑慮和誤讀。這樣既有利於化解非標資産難入表、難接續的問題,又有利於非標資産的規範發展,為市場增添了彈性。

記者了解到,在認定規則發佈前,有部分存量資産並未納入非標統計。針對此類資産,認定規則明確,在資管新規的過渡期內,可豁免非標資産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但對於認定規則發佈後新增的,不予豁免。

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表示,過渡期內保持對部分存量資産的監管要求不變,有助於推動市場平穩過渡,有效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整改計劃,自主合理做好投資安排。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細化的認定標準與已發佈的資管新規要求保持一致,並沒有在已有的制度上“加碼”,也沒有放鬆監管要求。此前監管部門已與市場機構進行過充分溝通,對市場普遍關心、性質模糊的金融産品進行了明確認定,因此對市場影響相對有限。

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表示,認定規則明確了標債資産與非標資産的清晰界定,有利於資管行業、金融市場的規範發展和風險防範,穩步推進資管業務轉型發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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