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湖南:15個工作日內必須移送公職人員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線索

2020-09-18 16:34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長沙9月18日電(記者 譚暢)為規範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線索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工作,湖南省紀委監委、湖南省優化辦日前聯合印發《湖南省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優化營商環境機構收到或者發現涉嫌損害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經初步調查了解,涉及黨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的,應當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辦法明確,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必要時,可以報請上一級優化營商環境機構向相應紀檢監察機關移送。

根據這一辦法,湖南各級優化營商環境機構應當建立問題線索移送工作機制,明確責任人員,嚴肅工作紀律,對發現的問題線索認真把關、及時移送。問題線索移送應當以書面形式辦理,提供有關證據或情況説明等資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學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