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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出臺細則保障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

2020-11-19 09:54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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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陜西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保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一步規範全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審批管理,切實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

《細則》包括計劃指標管理、農用地轉用審批管理、規劃管控引領、耕地佔補平衡、宅基地用地審批管理等方面。《細則》明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所涉及的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實行單列管理,原則上不低於全省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的5%。省自然資源廳統籌安排自然資源部單列下達我省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專項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實報實銷、優先保障。

《細則》明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佔用農用地(含未利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轉用審批應符合村莊規劃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規則,並落實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涉及耕地佔補平衡任務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解決,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審批中向村民收取耕地開墾費或佔補平衡指標費。

《細則》明確,各地在編制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和實用性村莊規劃時,要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預留空間。村莊規劃要合理確定宅基地規模、劃定宅基地建設範圍,明確管控要求。村民在村莊規劃區內選址建設住宅的,應依規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尚未編制村莊規劃的,可按照用途管制規則和建設管控要求,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證,註明建設管控要求和約束條件。

《細則》強調,各地要引導村民依規劃選址建設,在規劃區外,原則上不得新增宅基地用地。村民新建、改建、擴建住宅,應合理利用和節約集約用地,不佔或少佔耕地,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

《細則》強調,各地要認真落實《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要求,依法嚴肅處理新增違法違規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各級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監督管理,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記者 宋志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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