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09: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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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歐亞司負責人解讀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經貿成果

2020-12-01 09:59來源: 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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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以視頻形式舉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出席併發表重要講話。

今年新冠疫情暴發以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高舉“上海精神”旗幟,在經貿領域開展了廣泛合作,為各國抗擊疫情、推動經濟復蘇做出了積極貢獻。經過各方共同努力,本次總理會議在經貿領域主要取得了以下三方面重要成果:

一是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行動計劃2021-2025年》。各成員國協商制定了未來五年在貿易投資、銀行金融、産業、農業、能源、海關、數字化、旅遊、環保、教育、交通、區域發展、國際合作等13個領域78條具體舉措,為逐步實現各成員國間貨物、資本、服務和技術的自由流通創造有利條件。

二是批准《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關於2019-2020年為落實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舉行活動和會議情況的報告》。報告對過去一年上海合作組織區域經濟合作框架下各領域合作的情況進行了梳理總結。10月28日召開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十九次經貿部長會議就抗擊疫情、支持多邊貿易體制、促進中小微企業合作、發展農村偏遠地區和保護知識産權等文件達成共識。中方積極參與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首屆地方領導人論壇、經濟智庫聯盟首次會議,舉行了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推介會等。

三是就深化區域經濟合作達成新共識。各方支持根據2018年6月10日在青島發表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關於貿易便利化的聯合聲明》,進一步制定地區貿易便利化解決方案;肯定各方為共同實施“一帶一路”倡議,包括為促進“一帶一路”建設同歐亞經濟聯盟對接所做工作;支持通過改善投資營商環境實現相互投資便利化,發展電子商務並制定相關專項合作計劃;支持拓展服務貿易領域合作並制定相關文件;強調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在數字化時代發展偏遠和農村地區的合作構想》的重要意義;支持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經貿部門間促進中小微企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方始終是上海合作組織區域經濟合作的堅定倡議者和積極推動者。我們將繼續秉持“上海精神”,落實好11月10日上海合作組織元首理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本次總理會議的成果共識,與各方一道,加強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經貿務實合作,推動本地區産業鏈、供應鏈、價值鏈深度融合,攜手共克時艱,促進經濟復蘇,構建上海合作組織命運共同體。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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