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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臺房屋徵收補償新規 新增電子文書送達

2021-02-22 19: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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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 郭宇靖)記者22日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了解到,為儘早解決徵收逾期未安置等問題,進一步規範徵收補償決定等相關工作,北京市住建委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有關工作的通知》,從徵收補償決定的作出、送達、執行程序等方面進一步規範行政行為、縮減執法週期,推動回遷安置房及重點工程建設儘早落地。

積極推進棚戶區改造等公益性徵收項目是改善群眾居住條件,維護群眾利益,加快推動城市規劃落地的重要保障。據了解,此次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報請材料,督促北京市各區政府依法做好徵收決定前期各項工作,力爭將房屋權屬等爭議化解在前端。原則規定各區政府應自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補償決定,儘早明確徵收當事人之間補償權利義務關係。

同時,通知在原有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的基礎上,參考訴訟文書送達規定,增加了電子送達方式,方便被徵收人、公房承租人及時知曉相關權利義務,提升送達效率。此外,通知將公告送達的公告期,由原規定的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視為送達,變更為經過30日視為送達。

通知還規定,各區政府原則上應自被徵收人、公房承租人法定復議或者訴訟期限屆滿之日起1個月內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補償決定經法院裁定由區政府組織實施的,區政府原則上應自法院作出准予執行裁定之日起6個月內執行完成。執行過程中,應當遵循程序正當、預案科學、安全穩定、教育與強制相結合的原則,做好相關程序告知、物品清登、證據保全、安置保障等工作,切實維護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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