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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流通實施強監管

2021-04-16 08:14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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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2020年以來,全國各級糧食和儲備部門查處違法違規問題342個,給予警告以上行政處罰319例;12325監管熱線受理涉糧案件382件,查證屬實的84件、部分屬實的34件。

吉林、黑龍江、河南、湖南、四川等地糧食和儲備部門敢於較真碰硬,嚴肅查處了一批糧食流通領域典型案件。僅以湖南省某米業公司擅自動用省級臨時儲備糧案為例,2020年8月,湖南省有關部門根據日常巡查發現的問題線索,對湖南省某米業公司省級臨時儲備糧庫存管理情況進行了核查。核查發現,該公司于2020年5月至6月期間,違規擅自動用省級臨時儲備糧2507噸。2020年11月,當地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該公司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5名相關責任人員被依規依紀問責處理。

據了解,2020年以來查處的一批典型涉糧案件主要包括5大類:個別企業擅自動用政策性糧食;個別企業通過“以陳頂新”方式,套取財政輪換補貼;個別企業未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損害農民利益;個別企業未執行國家質量標準,未按規定進行糧食銷售出庫質量安全檢驗;個別企業在國家政策性糧食銷售出庫時不執行出庫指令或阻撓出庫等。“這些典型案件的查處有效震懾了違法違規行為,保障了國家糧食安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執法督查局局長鐘海濤説。

糧食流通一頭連著生産,一頭連著消費,包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加工和銷售等多個環節,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礎性工作。4月15日,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頒布實施。該條例全面充實了糧食流通管理的制度內容,系統完善了糧食流通各類主體在政策性糧食管理、糧食流通經營行為規範、糧食質量安全、糧食節約和減損等方面的權利義務規範。“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頒布實施,標誌著糧食流通現代化治理進入了法治治理新階段。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糧食流通主管部門將加快實現糧食流通依法監管的根本轉變。”鐘海濤説。

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將進一步嚴格政策性糧食管理作為重點,特別是明確了政策性糧食經營活動中的禁止性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提高了違法違規成本,處罰金額從原頂格2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或處涉案糧食貨值金額的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鐘海濤表示,下一步,他們將認真宣傳貫徹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組織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強監管、嚴執法;通過查辦涉糧案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持續釋放“大國糧倉”強監管信號,確保政策性糧食管得住、管得好,確保國家政策落實到位,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好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一是嚴格依法治理,實現糧食流通從政策治理到法治治理的根本轉變,用法治的方式守住管好“天下糧倉”。二是嚴格責任落實,確保政策性糧食內控管理和行政監管責任落到實處。三是嚴格政策執行,毫不走樣地執行國家糧食收儲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惠農政策。四是嚴格庫存監管,通過人防、技防相結合,守住管好政策性糧食庫存。五是嚴格追責問責,對違反政策紀律、損害國家利益、坑害種糧農民和消費者的行為,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記者 劉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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