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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公佈首批證券公司“白名單”

2021-05-29 10:11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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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壓實證券公司內控合規主體責任,集中使用有限的監管資源,提高機構監管有效性,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證監會公佈首批證券公司“白名單”。

近年來,證券行業持續推進落實全員合規和全面風險管理要求,合規和風險管理體系逐步健全。按照“分類監管、放管結合”的思路,證監會對公司治理、合規風控有效的證券公司實行“白名單”制度,對納入白名單的證券公司取消部分監管意見書要求,同時對確有必要保留的監管意見書,簡化工作流程,從事前把關轉為事中事後從嚴監督檢查。具體來説:一是能減則減。對納入白名單的證券公司,取消發行永續次級債和為境外子公司發債提供擔保承諾、為境外子公司增資或提供融資的監管意見書要求。二是能簡則簡。簡化部分監管意見書出具流程。首發、增發、配股、發行可轉債、短期融資券、金融債券等申請,不再按既往程序徵求派出機構、滬深交易所意見,確認符合法定條件後直接出具監管意見書。三是創新試點業務的公司須從白名單中産生,不受理未納入白名單公司的創新試點類業務申請。按照依法、審慎的原則,納入白名單的公司繼續按照現有規則及流程申請創新業務監管意見書。四是未納入白名單的證券公司不適用監管意見書減免或簡化程序,繼續按現有流程申請各類監管意見書。

按照“申報即承諾,承諾即有責”的要求,前期證券公司對照“白名單”制度標準向監管部門提出申請,對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作出承諾。經證監局初評、會內相關部門復核、行業內公示徵求意見,最終確定將首批29家證券公司納入“白名單”。監管部門將對報送材料進行抽查、檢查,若發現公司存在申報材料錯報、漏報、瞞報的,將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依法從嚴對公司及責任人採取監管措施。

後續,證監會將根據證券公司合規風控情況對“白名單”持續動態調整,逐月在證監會官網機構部欄目下公佈名單,將符合條件的公司及時納入,不符合條件的公司及時調出。為切實增加“白名單”公司的獲得感,證監會將在總結評估監管意見書實行“白名單”管理的基礎上,逐步將更多的監管事項納入“白名單”管理,將有限的監管資源集中到重點領域,進一步提升監管有效性,切實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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