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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15項舉措助力企業降本減負

2021-06-15 10:05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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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降成本廳際聯席會議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印發《福建省2021年降低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要點》(下簡稱《要點》),從四方面提出開展15項工作,旨在發揮政策綜合效應,持續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成本,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在持續降低企業稅費負擔方面,《要點》提出持續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繼續降低涉企收費、落實落細減稅降費紅利等三項工作。具體舉措包括: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徵點提高到15萬元,將其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至1%;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繼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製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繼續開展寬帶和專線提速惠企工作,繼續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疫情防控所需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標準執行零收費政策;精簡納稅申報流程,實現主稅、附加稅(費)合併申報和10個財産行為稅一體化申報;堅決不收過頭稅費,堅決防止搞集中清欠稅收、亂收費削減政策紅利等。

在推動降低生産要素成本方面,《要點》提出落實降低融資成本、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五項工作。具體舉措包括:實施好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和延期還本付息兩項直達實體的政策工具,加大無還本續貸、信用貸、首貸等信貸支持,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鼓勵各地依法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方式使用土地,減輕企業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讓費用負擔;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1年至2022年4月30日;推廣應用“轉供電費碼”,推動工商業特別是中小工商業企業進一步降低用電成本;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取消港口建設費,民航發展基金航空公司徵收標準在原有降低50%基礎上再降低20%等。

此外,在健全防範和化解拖欠賬款長效機制方面,《要點》提出了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和預算審核、依法保障中小企業款項及時支付、暢通投訴渠道的若干具體舉措;在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提出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省全覆蓋、制定《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加大涉企違規收費查處力度等舉措,縱深推進涉企事項“放管服”改革、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優化服務環境、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切實幫助企業減輕負擔。(記者 林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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