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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

2021-08-17 22: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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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
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
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
李克強汪洋王滬寧韓正出席

新華社北京8月17日電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財經委員會主任習近平8月17日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研究紮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研究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問題。習近平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徵,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關係發展和安全,要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中央財經委員會副主任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財經委員會委員王滬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財經委員會委員韓正出席會議。

會議聽取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農辦關於紮實推動共同富裕問題的彙報,聽取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問題的彙報。

會議指出,改革開放後,我們黨深刻總結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認識到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打破傳統體制束縛,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推動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採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促進共同富裕創造了良好條件。我們正在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須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為為人民謀幸福的著力點,不斷夯實黨長期執政基礎。

會議強調,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要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要鼓勵勤勞創新致富,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強發展能力創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條件,暢通向上流動通道,給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形成人人參與的發展環境。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幫後富,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建立科學的公共政策體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時統籌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重點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要堅持循序漸進,對共同富裕的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有充分估計,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徑,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會議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目標紮實邁進。

會議強調,要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區域發展的平衡性,強化行業發展的協調性,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要著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抓住重點、精準施策,推動更多低收入人群邁入中等收入行列。要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資本投入,完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兜底救助體系、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要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要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整頓收入分配秩序,堅決取締非法收入。要保護産權和知識産權,保護合法致富,促進各類資本規範健康發展。要促進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強促進共同富裕輿論引導,為促進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輿論環境。要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會議指出,黨的十九大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作為三大攻堅戰之一,幾年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務院金融委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推進工作,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有力維護了國家經濟金融穩定和人民財産安全。

會議強調,確保經濟金融大局穩定,意義十分重大。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系統觀念,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要夯實金融穩定的基礎,處理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係,鞏固經濟恢復向好勢頭,以經濟高質量發展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防止在處置其他領域風險過程中引發次生金融風險。要落實地方黨政同責,壓實各方責任,暢通機制、明確職責、分工配合、形成合力。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提升金融系統幹部隊伍監管能力,提高監管數字化智慧化水平,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加快重點領域改革,做好金融市場輿情引導。要加強金融法治和基礎設施建設,深化信用體系建設,發揮信用在金融風險識別、監測、管理、處置等環節的基礎作用。

中央財經委員會委員出席會議,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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