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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與11省市“跨省通辦”5類戶口遷移

2021-11-25 13:31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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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4日從省公安廳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戶政服務便利化水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江蘇與11省市間的5類戶口遷移業務實現“跨省通辦”。

此次“跨省通辦”適用事項包括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子女相互投靠戶口遷移。與我省可“跨省通辦”的11省市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

“跨省通辦”政策施行後,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根據遷入地戶口遷移政策規定,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落戶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核同意遷入的,可自願選擇“戶口遷移‘跨省通辦’服務”,如申請人因個人原因拒絕選擇“跨省通辦”服務的,則按原規定辦理遷移手續。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具體工作流程中,遷入地公安機關會在相關手續辦完後把準遷信息推送給遷出地公安機關,並告知申請人準遷信息及聯絡方式。在收到準遷信息後5個工作日內,遷出地公安機關將完成信息核查,聯絡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確認無誤後辦理戶口遷出手續。與此同時,遷入地公安機關會收到申請人的遷出信息,並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核實確認無誤後會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手續。(陳珺璐 蘇宮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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