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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簡化公積金提取手續 將取消出境定居、殘疾證兩項證明材料

2021-12-21 10:36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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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佈《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關於增加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的規定(徵求意見稿)》,提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不用再出具出境定居、殘疾證兩項證明材料。

據介紹,公積金提取業務將出境定居證明、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殘疾證》一至四級)這兩項證明事項納入告知承諾制事項範圍。未來,職工出境定居,來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職工因出境定居已登出戶籍的,可申請採用告知承諾制辦理。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可申請採用告知承諾制辦理。職工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並取得殘疾證(一至四級),可申請採用告知承諾制辦理。

告知承諾制事項辦理流程可通過線上或線下辦理。在線辦理,申請人可通過省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海南公積金APP、省政務服務網、自助服務網點設備進入告知承諾制辦理事項,勾選已閱讀並同意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提交系統。現場辦理,申請人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服務大廳提供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上承諾並簽字確認,提交經辦服務窗口辦理。(記者 孫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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