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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專班關於做好天津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2-01-13 22:11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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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專班關於做好天津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聯防聯控機制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專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天津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精準實施通行管控

(一)果斷切斷對外客運服務。天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部署要求,暫停省際道路客運班線服務和省際包車(含用於通勤的包車)備案業務,暫停公交車、出租汽車(含網約車)和順風車等的跨城業務,並做好相關信息發佈工作。

(二)強化城市客運防疫管理。天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有針對性調整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組織方案,對途經封控區域的城市公共汽電車和軌道交通線路,採取甩站、繞行、區間運營等方式,切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若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縣採取全域小區(村)、單位封閉式管理措施,要及時暫停城市客運日常服務;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並報請當地聯防聯控機制批准後,有序恢復城市客運服務。

(三)精准保障重點人員應急出行。天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做好組建重點人員應急運輸車隊各項準備工作,備齊備足車輛、司乘人員、防疫物資。要與當地衛生健康等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精準摸排醫護人員等重點人群出行需求,科學制定重點人員應急運輸服務保障方案和社會面應急出行保障方案。若天津市進一步採取全域或部分區縣暫停城市客運的措施,要推動建立應急運輸車隊與市政部門、街道、社區、醫院等“點對點”聯絡對接機制,實行7×24小時值班值守,保障城市運行人員、防疫工作人員基本出行和人民群眾應急就醫出行。

二、保障應急物資運輸暢通高效

(四)規範設置疫情檢查站點。天津及北京、河北等周邊省份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專班(以下簡稱交通專班)要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的統籌安排下,在駛出天津市的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科學合理設置公路疫情防控檢查站點,原則上同一方向只設置一個檢查站點,嚴禁擅自在高速公路省界主線設置疫情防控檢查站點,不得擅自阻斷或者隔離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和農村公路。要進一步規範公路疫情防控檢查站點工作,派駐機關幹部參加一線檢查,優化流程,文明服務;對不符合通行條件的,要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服務保障工作,堅決防止簡單化、一刀切的勸返措施;要研究制定預案,及時做好分類處置,加強交通疏導,車流量較大時,及時增加人員、設備和通道,提高檢查效率。

(五)做好進出京津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保障。天津市交通專班要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農業農村等部門建立完善應急物資(包括醫療防控物資、鮮活農産品、重點生産生活物資、能源物資、郵政快遞等各類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管理制度,向社會公佈《進出天津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式樣見附件)辦理條件及辦理程序。疫情期間對於來自天津市的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各地公路疫情防控檢查站點在司乘人員體溫檢測正常、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和行程碼為綠色、並持有《通行證》的條件下,保障順暢通行。要依託高速公路服務區、“司機之家”等場所增設流動核酸檢測點,為貨車司機等應急物資運輸保障人員開展核酸檢測提供便利。要指導集卡運輸企業做好運力儲備,暢通集裝箱運輸通道,減少交通擁堵,並充分發揮鐵路運輸優勢,切實保障天津港集疏運通暢;要指導貨車司機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減少中途停留和人員接觸,在具備條件的線路推動實施固定人員、固定車輛的閉環管理。

天津等涉疫地區交通專班要按照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依託既有物流園區、貨運場站研究設立應急物資中轉調運站,在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設置臨時接駁點,制定完善調度運營、交通組織、衛生防疫、人員培訓等各項預案,完善裝卸設施、接駁車輛等各類設施設備,結合實際及時啟動投入運行,並向社會公告,為貨物轉運提供便利。

各地交通專班要對持有北京市經信、城管等有關部門核發的北京應急物資運輸證件(證明)的運輸車輛和人員,在採取疫情防控舉措後,給予通行便利,有力保障首都地區應急物資供應。

三、切實加強道路運輸行業疫情防控

(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本轄區內道路客運班車和包車在途經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時,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停留和上下客。在春運等運輸高峰時段不得使用天津等涉疫地區車輛開展加班運輸。要督促相關客運經營者落實落細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測溫驗碼、佩戴口罩、人員防護、乘客信息登記、防疫宣傳等疫情防控措施,嚴防疫情通過交通運輸傳播擴散。各地交通專班要指導貨運企業、物流園區、貨運場站等經營單位,按照最新版《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督促司乘人員、貨運場站管理人員和裝卸管理人員、保潔員等,嚴格執行佩戴口罩、消毒洗手、運輸裝備消殺等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增加核酸檢測頻次,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

(七)嚴格重點人群個人防護舉措。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執行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員等涉疫重點人員以及核酸採樣轉運任務的運輸經營者,嚴格落實車輛駕駛區和乘客區物理隔離要求,為司乘人員配備防護服、手套、工作帽、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並在轉運後及時更換全套防護物品、對車輛進行嚴格消毒處理。道路貨運駕駛員在應急物資中轉調運站、公路服務區接駁點裝卸轉運貨物時,要做好個人防護,儘量減少停留時間,避免交叉作業。要提請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充分保障應急運輸所需人員防護裝備和消殺物資投入,加強道路運輸一線從業人員疫情防控操作培訓,切實降低感染風險。

(八)切實強化監督檢查。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和城市交通疫情防控監督檢查,聚焦實名制管理、健康碼查驗、站外上下客、消殺不到位等疫情防控短板漏洞開展明查暗訪,督促企業對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壓實企業疫情防控責任。要加強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對涉嫌在涉疫地區違規上下客、異地經營的客車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會同公安部門加大對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嚴防疫情通過非法營運擴散蔓延。

(九)切實做好涉疫地區滯留貨運車輛服務保障。涉疫地區各級交通專班要按照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的部署,會同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指導做好涉疫地區的公路服務區、物流園區、貨運場站等滯留車輛人員服務保障工作,為滯留人員提供核酸檢測及餐飲、休息等基本服務保障;對於經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允許可從涉疫地區離開的貨車司機等人員,要指導其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減少中途停留,避免與其他人員接觸,並根據當地聯防聯控機制部署,及時將人員信息抄告相關地區疫情防控區域協查管控專班,納入疫情防控重點人員管理範圍。

四、強化24小時值班值守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交通專班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天津市應急運輸如有需要協調的問題,可第一時間報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交通專班辦公室。應急運輸保障電話:010-65292831。

天津及北京、河北等地交通專班要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向社會公佈24小時應急運輸保障電話,及時協調解決交通通行和運輸保障問題。天津市應急運輸保障電話:022-24539362。

附件:進出天津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式樣).docx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專班
2022年1月1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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