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削減前置審批、推行投資項目網上核準,釋放投資潛力、發展活力。具體包括逐項清理前置審批及其仲介服務,堅持五個“一律”,企業自主選擇所需要的仲介服務,推行前置審批與項目核準“並聯”辦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用“技術+制度”的辦法使權力運行處處“留痕”等。 過去之所以要在諸多領域設置前置審批這個環節,初衷是想通過審批,盡可能地淘汰不合格項目,規避項目風險,防止無序、重復投資。誰曾想,它卻漸漸被制度性尋租鑽了空子,甚至在執行過程中把關不嚴,變相成為某些不法奸商的保護傘。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從改革創新制度入手,以精簡前置審批,規範仲介服務,實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資項目核準為重點,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向縱深推進。應該説,改革力度是相當大的,特別是所謂五個“一律”--對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對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前置條件,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通過修法一律取消;核準機關能通過徵求部門意見解決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除特殊需要並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外,一律不得設定強制性仲介服務和指定仲介機構。這一系列舉措的實行無疑將大大壓縮某些部門的權限,相比由此引起的陣痛,未來的改革紅利顯然是誘人的。 一方面,這些舉措能夠釋放投資潛力和發展活力。在當前經濟換擋期的大背景下,保持一定的投資量和項目數,對於拉動經濟、刺激就業很有必要。同時,鋻於市場的內在理性和自我淘汰功能,只要投資者不是想做“一錘子買賣”,那麼是不會因為沒有了前置審批程序就胡來的。況且,削減前置審批並不意味了撒手不管、放鬆監管,加之還有一系列的嚴懲機製作為後盾,所以無需擔心削減前置審批、推行投資項目網上核準等措施會導致市場混亂。 另一方面,它有助於根治某些部門的“審批依賴症”,堵住利益輸送“暗道”,既減輕了投資者的審批成本,提高了辦事效率,也能夠避免再發生像個別部門出現“塌方式腐敗”的情況,真正構建起不能腐、沒法腐的制度防火墻,這對於投資者以及官員自身來説,都是一件好事。同時,此舉也將督促職能部門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相比過去那種只重前端審批,不顧過程監管的模式,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其實更有利於規範投資行為,讓真正的好項目、好企業在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中脫穎而出、壯大做強。 早在當選總理之初,李克強便在記者見面會上承諾,要把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手換成市場的手。與之前的數輪簡政放權一樣,此番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的相關決定,同樣是在踐行“把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手換成市場的手”的改革目標。儘管過程仍面臨挑戰,但只要沿著市場主導的道路一直走下去,一步步推進、落實相關改革措施,那麼有理由相信,“審批之弊”必將慢慢得到清除,“市場之活”勢必展現出其原有的魅力。(何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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