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 這是繼今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企業融資成本高的十條指導意見之後,國務院層面再次強調解決融資成本問題。“與8月的十條指導意見相比,雖然本次會議的“新十條”書面文字更少,但其內容則更具針對性,比如提出“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取消股票發行的持續盈利條件,降低小微和創新型企業上市門檻”等。 小微企業融資開源 11月1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今年7月國務院推出一系列措施以來,有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融資難、融資貴”在一些地區和領域呈現緩解趨勢,但仍然是突出問題。必須堅持改革創新,完善差異化信貸政策,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進一步有針對性地緩解融資成本高問題,以促進創新創業、帶動群眾收入提高。 對此,決議提出要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改進合意貸款管理,完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核銷稅前列支等政策,增強金融機構擴大小微、“三農”等貸款的能力。 今年6月,銀監會發佈通知,在不改變存貸比算法的同時,對存貸比分子、分母的範圍進行了調整。其中,分子扣除6項,分母增加2項,調整的總基調是對小微企業融資、“三農”支持傾斜。 “國務院決議出臺後,存貸比指標有望做進一步調整,現在銀行的信貸發放已經快到頂了,存貸比上升得很快。”一位商業銀行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就決議的表述來看,短期內還不太可能徹底取消存貸比指標管理,對於同業存款是否能納入存貸比考核範圍仍還存有爭議,可能會是下一步改革方向。 存貸比考核指標主要由銀監會擬定,而所謂合意貸款則由央行管理。據央行在三季度貨幣政策報告中的解釋,實際就是指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其核心內容是指金融機構適當的信貸投放應與其自身的資本水平以及經濟增長的合理需要相匹配。 “簡單理解,就是信貸額度的控制,這一方面可能會更多向涉農、小微業務量大的金融機構傾斜。”上述銀行人士稱。 此外,完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核銷稅前列支等,都是市場長久以來的期望,但在政策法規方面的改革進展緩慢,相信此次國務院層面提出後,將加快推動相關政策的出臺。 會議還提出,加快發展民營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支持銀行通過社區、小微支行和手機銀行等提供多層次金融服務,鼓勵互聯網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農”提供規範服務。 支持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發展,推廣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發揮保單對貸款的增信作用。 降低小微企業上市門檻 為了為小微企業、創新型企業打造更多融資渠道,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議還提出,抓緊出臺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發行的持續盈利條件,降低小微和創新型企業上市門檻。建立資本市場小額再融資快速機制,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 其中,“取消股票發行的持續盈利條件”尤為引人關注,根據現行有關管理辦法,中小企業擬進行首發融資(IPO)的財務指標相對較高,如創業板要求企業最近2年連續盈利,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或最近1年盈利,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中小板比創業板要求更高。 關於放寬小微企業上市條件,監管層或許早有意向。在日前舉辦的2014中國小微金融研討會上,銀監會監管二部小企業金融服務辦公室處長張媛媛談到,鼓勵多元化的融資渠道來拓寬小微企業的融資方式和融資渠道、以及資金的來源,“特別希望推進直接融資市場建設,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適度放寬一些對中小企業、創新型企業和成長型企業的準入標準,擴大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 長期以來,我國融資體系中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間接融資佔比過大,而股權、債權等直接融資比例與發達國家市場相比佔比較低,近年來有關部門通過推進創業板、中小企業集合債等新産品,解決了部分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但對於更多的小微企業來説,上市或發債仍然路途漫漫。 “持續盈利指標是個硬指標,絕大部分創業期的小企業都很難達到,如果這個通道能夠打開,也會帶動更多的PE、股權投資者的創投熱情,對於成長期的小微企業來説,這樣的融資渠道是比銀行貸款更合適的。”一位券商機構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除了在融資渠道方面“開源”,國務院也支招小微企業“節流”,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改革提出了要求,包括改進商業銀行績效考核機制,防止信貸投放“喜大厭小”和不合理的高利率、高費用。運用信貸資産證券化等方 式盤活資金存量,簡化小微、“三農”金融債等發行程序。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合理調整“虛高”的貸款利率。(萬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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