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3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完善出口退稅機制、促進外貿穩中提質。 2014年世界經濟緩慢復蘇,全球貿易增長有所回暖。就我國而言,經濟適應穩中提質的新常態,國內需求動力持續增強,但隨著國內要素成本上升,國際市場競爭加劇,中小企業出口難免面臨一些困境。作為推動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之一的出口,怎樣發揮積極作用,為“穩增長、調結構”出力?這就需要進一步改善外貿出口環境,完善出口退稅機制,促進我國外向型經濟健康發展。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産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産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産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産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因此,出口退稅有助於企業獲取額外利潤,佔據價格優勢,增加市場份額,從而助推企業“輕鬆上陣”,在國際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使企業加速生産、銷售流程,有力促進其快速發展。 為更好服務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促進外貿穩定增長,此次會議決定下放退稅審批權限。這無疑是簡政放權的生動體現,減少了審批環節,提高了辦稅效率,使企業退稅資金快速到位。實施分類管理,對納稅信用好的企業實行“先退後審”,對信用差的企業從嚴審核可以激勵更多企業注重信譽、誠信,便利其開展對外貿易,反過來讓失信企業處處碰壁,減少其出口獲利機會。採取網絡申報、自助辦稅申報等多種方式,為企業提供退稅申報便利是電子科技引領辦公高效化的趨勢,節省了申報時間和成本,必然受到廣大企業積極響應和歡迎。合理調整部分産品出口退稅率可以促進外貿結構優化,讓更多科技含量高、有競爭力的産品邁進國際市場,推動企業提高産品創新優化能力。 出口退稅對企業意義重大。一方面,各級稅務部門應當創新理念,改進和優化退稅服務,讓更多的企業及時體驗到國家的利好政策,享受到退稅管理上的便捷服務;另一方面,政府部門也要加強監管,加大對出口騙稅企業的懲處力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促進我國外貿出口健康發展。(郭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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