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面清單市場準入制度年底試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20 11:59 來源: 新京報
【字體: 打印本頁

    19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2018年起正式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負面清單是國際上廣泛採用的外資準入管理方式,在我國,上海自貿區于2013年9月最先實行負面清單制度,並於2014年和2015年重新修訂,進行“瘦身”,進一步放寬企業準入條件。此次《意見》出臺,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負責人表示,是借鑒國際做法,將負面清單管理方式引入到國內市場管理,平等地適用於國有與非國有、內資和外資企業。

    清單將包括哪些內容?《意見》指出,清單由國務院統一制定發佈;地方政府需進行調整的,由省級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准,同時“凡負有市場準入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單位,全面梳理禁止和限制市場主體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統一分類標準,提出本部門、本單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之後由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匯總、審查形成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按照先行先試、逐步推開的原則,《意見》規定,從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區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探索形成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及相應的體制機制,並從2018年起正式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對於試點地區的選擇,《意見》指出,將由發改委、商務部牽頭提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和擬開展試點的地區,報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後,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 解讀

    專家:給予市場主體更多主動權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員王琛偉去年一直參與國家發改委組織的負面清單調研,他指出,上海自貿區的負面清單主要是針對外商投資準入領域,而國務院昨日公佈的《意見》中所説,此次將實行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主要是應用於對內開放領域。但王琛偉也表示,兩者的理論依據是一致的,即對於投資行為“法無禁止即可為”,實際上都是給予市場主體更多的主動權。

    放寬了市場準入領域

    王琛偉表示,推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市場而言,進一步放寬了市場準入領域,為廣大民間投資拓展投資渠道,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對政府而言,在放寬市場準入的同時,還必須強化政府對市場的事中事後監管,將考驗政府的行政能力。

    王琛偉還指出,“真正把負面清單實施下去,還有一定距離”。一方面是政府的監管能力可能面臨嚴峻考驗,王琛偉稱,“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強調事中事後監管、寬進嚴管,而資本的逐利性決定其無孔不入的特性,必定要處心積慮地突破禁區,打擦邊球,“如果政府的市場監管能力不到位,負面清單因資本的‘處心積慮’而被虛置恐在所難免”。

    警惕隱性壁壘

    另一方面,王琛偉表示,事實上的隱性壁壘可能不利於負面清單制度的落實,“由於負面清單管理方式在我國是一個新事物,在實施過程中要防止出現‘新瓶裝老酒’、隱性壁壘難以消除等問題”,例如民營企業早已被獲准進入某些國有經濟佔主導的行業,但至今在那些行業中,民營經濟的影響力仍然非常有限。

    因此,王琛偉表示,項目核準、行政管理、公共財政、金融支持等方方面面的配套改革需要及時跟進。 (記者 沙璐)

責任編輯: 姜晨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