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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

2017-05-13 18:53 來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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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為加快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7年底前,建成覆蓋省、市、縣(區)、鄉鎮(街道),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促進政務全流程電子化,提高行政辦事服務效率,政務服務標準化、網絡化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2020年底前,互聯網成為提供政務服務的重要方式,政務服務協同化、主動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實現共享服務平臺、共享服務信息、共享服務成果,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二、工作任務

(一)規範網上服務事項。2017年底前,編制省、市、縣(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簡稱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目錄),建立網上審批事項目錄更新調整機制,依託省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公開發佈;編制鄉鎮(街道)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目錄,啟動服務事項編碼管理,規範全省事項名稱、條件、材料、流程、時限等,做到“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

責任單位:省審改辦,省直有關部門,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加強和規範電子證照生成。2017年底前,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大廳電子證照生成系統,將電子證照生成作為審批服務的正式環節,納入省網上辦事大廳、設區市行政審批辦理系統以及部門業務系統的辦事流程,實現電子證照和網上辦事事項的統一。加快全省電子檔案建設工作,並逐漸取代紙質檔案。

責任單位:省數字辦,省直有關部門,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簡化辦事材料提交。2017年底前,各部門對照電子證照庫,調整清理不屬於網上辦理的事項,清理現有辦事中重復提交的材料,在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目錄中明確以共享方式獲取材料。2017年底前,實現省網上辦事大廳、各設區市行政審批系統、市民主頁平臺等辦事服務平臺與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目錄、電子證照庫對接,在事項辦理過程中凡是電子證照庫中有的電子證照不再要求公眾重復提交材料。2018年底前,實現政務數據“一碼管理”,分別以身份證號和社會信用代碼為索引,關聯各部門涉及個人和法人的業務數據,調整升級各部門現有業務系統,支持以“一碼”查詢和記錄業務數據。

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2017年6月底前,全省90%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即省網上辦事大廳“三星級”及以上的辦事事項)實現網上辦理。2018年底前,針對各事項逐項調整原有紙質材料受理反饋制度,不得拒絕經電子簽名以電子形式提交的申報材料,實現30%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全程網辦(即省網上辦事大廳“四星級”及以上的辦事事項)。2020年底前,實現60%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全程網辦;在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目錄中明確事項受理和結果反饋方式。

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創新服務模式。2017年底前,完成省網上辦事大廳和設區市行政審批系統的流程對接,支持審批事項跨層級在線聯動辦理。2018年底前,打通各級部門辦公系統間的數據和流程連接,支持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在線聯動辦公、公文會簽、任務督辦等。2018年底前,在教育、衛生、社保、養老、住房等領域利用大數據分析群眾行為習慣和辦事需求,探索主動性、個性化服務。2020年底前,大多數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實行主動服務,主動服務成為政務服務的主要提供方式。鼓勵省直部門依託現有的審批辦理平臺構建集證後監管、政務指導一體化、智慧化的信息服務平臺,努力實現‘不跑腿,好辦事’的目標。

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六)全面公開服務信息。2018年底前,在政府門戶網站和實體政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與政務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事項清單、機構名錄等信息,並實行公開信息的統一管理、動態調整,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審改辦,省直有關部門,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七)規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2018年底前,依託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網上辦事大廳,構建一體化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實現省政府門戶網站與網上辦事大廳前端融合、平臺對接和應用兼容,省政府門戶網站提供統一的前端展現。2018年底前,整合全省各類政務網上服務資源,推動工商、公安等本級部門自建辦事服務平臺的接入,按各類政務不同需求,分別分發推送相關共享信息,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綜合提供政務信息公開、新聞資訊、政策發佈、網上辦事、市民主頁等網上政務一站式服務,並同步開發基於移動終端的全省政務服務APP;在車輛管理、交通出行、出入境、人社、醫療、生活繳費、稅務、公積金、司法、戶政、治安等高頻便民服務領域,開展業務系統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的深度對接,優化服務流程,實現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的“一網通辦”。2018年底前,整合各職能部門現有諮詢投訴平臺,建立政府統一的電話呼叫中心,由12345政務綜合服務熱線統一對外服務,實現便民諮詢投訴一號通,並同步開發基於移動終端的全省12345便民服務平臺APP。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審改辦、數字辦,省經濟信息中心,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八)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2017年底前,實現非密政務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全部進駐實體政務大廳,實行事項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開展實體政務大廳和網上服務平臺服務流程融合,共享後臺基礎數據庫和流程信息,實現預約、諮詢、受理、辦理、查詢、反饋等環節的線上線下無縫銜接。依託省網上辦事大廳,開發全省統一的預約服務功能,對接EMS第三方物流快遞信息平臺、多卡融合平臺、財政非稅收入支付平臺,實現線上與線下全流程閉環服務。

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九)推動基層服務網點與網上服務平臺無縫對接。2017年底前,各設區市建成社區綜合受理平臺,實現社區綜合服務窗口在全省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打造“便民15分鐘服務圈”。2018年底前,圍繞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扶貧脫貧等領域,在鄉鎮(街道)、村(社區)一級開展上門辦理、免費代辦等貼近服務。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

(十)推進政務數據匯聚共享。2017年底前,建設省市兩級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匯聚整合各部門人口、法人數據,形成可供高效共享和分析挖掘的人口、法人數據雲。2020年底前,實現車輛、船舶、項目、環境等各類管理服務對象數據匯聚,為各類政務服務和管理應用提供統一的數據環境支撐;依法有序開放網上政務服務資源和數據資源,鼓勵公眾、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開發利用。

責任單位:省數字辦,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一)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2017年,在能源監測、車輛監控、環境監測、船舶監控、公用事業等領域啟動一批物聯網重大應用工程,推動交通等重點領域應用,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一批服務工業、農業、服務業重點領域的物聯網應用平臺。加快推進智慧城市時空信息雲平臺試點,匯聚城市各類數據,到2020年底初步實現基於大數據的城市智慧化管理。全面推廣個性化、主動化、精準化服務,到2020年,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初步實現民生服務智慧化應用。推廣國家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範經驗,力爭到2020年建成一批先進水平的新型智慧城市。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數字辦、住建廳、經信委,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二)建立健全制度標準規範。2018年底前,省直部門組織清理由本部門負責實施的不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部門管理制度,並按《立法法》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修訂,支持網上政務服務;完善省網上辦事大廳運行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平臺的運行和管理;制定福建省“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規範,促進全省“互聯網+政務服務”高水平建設。

責任單位:省審改辦,省數字辦,省直有關部門,省法制辦,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三)完善基礎設施。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認證服務平臺,以公民身份證號碼、企業數字證書和企業社會信用代碼為身份標識,為全省實體政務大廳、社區窗口和網上政務服務提供用戶身份實名認證和服務權限控制管理,並建立政務服務對象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規範政務服務用戶註冊、信息變更和登出流程。2019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無線城市,在城市廣場、醫院、景區等人群聚集區和重點公共場所,提供無線網絡全覆蓋。

責任單位:省數字辦、公安廳、工商局、通信管理局,省直有關部門,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四)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加大對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的保護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撐保障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繼續完善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平臺,開展全省網絡安全事件統一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擴大政務外網雲安全監測平臺的監測範圍,完成省級、市級和部門政務雲平臺統一安全監測,擴展和升級雲平臺脆弱性檢測系統和安全監控系統,完善我省政務雲安全保障體系;在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網上支付、政務數據匯聚共享等重要信息系統部署網絡安全監控終端。同步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嚴禁“互聯網+政務服務”系統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

責任單位:省公安廳、安全廳、省國家保密局,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建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為召集人,省政府各工作部門、省審改辦、經濟信息中心參加的省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具體工作由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數字辦)、審改辦、經濟信息中心參加。

(二)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數字辦負責牽頭統籌推進、監督考核全省“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省審改辦負責推動實施與“互聯網+政務服務”有關的行政審批服務制度改革,省數字辦負責“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信息平臺規劃建設。省直有關部門要明確具體分管領導負責推動本部門工作,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建立相應協調推進機制和監督考核機制,加強省市協同,形成全省同步推進的工作格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抓緊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方案,2017年2月底前報省政府辦公廳備案。

(三)加強考核監督。省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聯席會議會同省效能辦將“互聯網+政務服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列入重點督察事項,加強日常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各部門工作進展和成效。要暢通線上線下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接收群眾反映辦事過程中遇到的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現象,加強跟蹤糾正存在問題,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四)加強推廣應用。各級各部門要加強“互聯網+政務服務”業務培訓,提高經辦人員業務素質、服務水平和信息平臺操作能力。通過新聞媒體、新媒體等各種形式,加強“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宣傳,積極引導公眾和企業通過互聯網辦理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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