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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

2017-05-15 17:36 來源: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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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加快構建我省“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向深入,切實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便利群眾辦事創業,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堅持統籌規劃、問題導向、協同發展和開放創新的原則,運用互聯網思維,進一步簡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服務渠道,開放服務資源,推進資源整合和數據共享,優化服務供給形式,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共享“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成果。

二、工作目標

2017年年底前,全省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和互聯互通工作成果進一步鞏固,政務服務事項進一步規範,政務服務流程進一步優化;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信息資源互認共享取得明顯成效;省級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初步建成;省級主要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網上公開和網上辦理;政務服務標準化、網絡化水平明顯提升。

2020年年底前,互聯網與政務服務實現深度融合,省級統籌、整體聯動、部門協同、一網辦理的全省“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全面形成;實體政務服務與網上政務服務無縫連接,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相輔相成的政務服務模式廣泛運用;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應上盡上,全程在線”;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捷高效。

三、規範政務服務事項

(一)加強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管理。全省各級全面梳理行政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編制形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按照統一標準、自上而下的原則,強化省級統籌,加強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要素規範,逐步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縱向不同層級、橫向不同區域間相關要素相對統一。2017年5月,全面編制公開省市縣鄉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和鄉鎮(街道)行政權力清單。各級在建立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制度的基礎上,將政務服務事項納入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管理,並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定、修改、廢止,及時更新清單及相關要素。

責任單位:省編辦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配合;各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本領域目錄清單管理工作。

(二)梳理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在目錄清單基礎上,細化完善實施編碼、行使內容、申請材料等事項要素,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以目錄清單為依據,做到全省“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為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供無差異、均等化政務服務奠定基礎。以政務服務平臺為依託,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運行系統,形成全省目錄清單、實施清單一體化的政務服務事項管理體系。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編辦、省法制辦配合;各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推進本領域實施清單編制工作。

(三)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信息。2017年年底前,在縣級以上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務服務大廳公示政務服務事項清單,集中全面公開政務服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事項清單、機構名錄等信息,並實行動態調整,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按照有關要求,做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辦理結果公開。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四、優化再造政務服務

(一)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依託政務服務平臺,繼續強化行政許可事項網上運行,推進行政處罰等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及具備條件的公共服務事項上網運行,實現與企業註冊登記、年度報告、變更登出、項目投資、生産經營、商標專利、資質認定、稅費辦理、安全生産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以及與居民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全面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做到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在線”。2017年年底前,實現行政處罰事項網上辦理。加強電子監察和運行監管,對全部上網事項辦理情況進行全流程動態監督,防止體外循環。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法制辦牽頭負責推進行政處罰事項網上辦理工作,各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推進本領域內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工作。

(二)簡化優化網上辦事流程。進一步簡化優化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開展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和在線審查。建立完善網上預審機制,及時推送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通過政務服務信息互認共享,凡是可以通過網絡進行共享復用的材料和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群眾或其他單位重復提供;通過擴大網上受理和網上辦理範圍,最大限度地降低現場辦理的要求;推行涉及多個部門事項的網上並聯審批,建立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實現統一收件、聯合辦理、一次審結;通過暢通網上互動和熱線服務渠道,建立政務服務諮詢、投訴和滿意度評價常態化機制,促進服務質量提升。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編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法制辦配合。

(三)創新網上服務模式。加快政府數據開放平臺建設,推動政府數據開放,重點推進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務、經濟統計、資格資質、環境環保等政務服務資源和數據向社會開放。採用眾籌、眾包等方式,充分依託社會力量開發多級、多層、跨領域的公共應用,提供多樣化、創新性的便民服務。積極利用社會力量,拓展社區代辦、物流快遞、網上繳費等第三方平臺服務渠道,開展預約查詢、材料寄送、在線支付等服務。利用統一的政務服務資源,積極拓寬辦事渠道,為企業和群眾提供移動端、自助終端等多樣便捷的服務形式。推進政務服務大數據應用,開展政務服務信息資源跨領域、跨渠道綜合分析,貼近服務需求,提供智慧化、個性化精準服務,提高主動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政府數據開放工作。

五、融合升級政務服務平臺

(一)整合形成統一政務服務門戶。以政務服務、信息公開、公共信用、公共資源交易、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等政府公共信息平臺為支撐,規範服務邊界,協同服務提供,統一服務入口,加強跨部門資源共享和業務聯動。依託縣級以上政府門戶網站,建立本行政區域統一的政務服務門戶。強化省級統籌,加強門戶間聯動,實現“進一扇門、辦全部事”。做好移動端統一政務服務門戶的規範整合。

加快省政府門戶網站整合升級工作,加強對全省整合工作的頂層設計和示範引領,率先實現與山東政務服務網、政府信息公開網等的融合,結合全省政府門戶網站統一技術平臺建設,形成全省政務服務總入口的主體框架。建立統一身份認證、按需共享數據等工作機制,實現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的前端整合,做好與中國政府網和國家部委相關系統的對接。加強各類政府信息平臺建設管理,將面向社會提供的網上服務全部納入“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統籌規劃。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公共信用、公共資源交易、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等平臺的建設工作,並與省統一的政務服務門戶前端整合;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做好信息資源共享交換有關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建設管理的公共信息平臺整合工作。

(二)提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支撐能力。繼續完善全省政務服務平臺功能,通過資源整合和數據共享,實現與其他政府信息平臺的對接,暢通內部協同工作渠道;最大限度地開放政務服務平臺業務接口,提高政務服務平臺對部門業務系統的支持能力,發揮樞紐和核心作用。

繼續規範全省政務服務平臺互聯互通,組織各類部門業務系統遷移對接,逐步推行政務服務數據省級集中,實現政務服務數據的共享共用。

積極推進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在政務服務中應用,強化平臺保障措施,建立互通互認機制,促進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

加強全省統一的網上實名認證體系建設,結合電子證照驗證、線下人工審核及其他第三方認證等多種手段,實現公眾用戶實名制訪問,做到“單點登錄、一次認證、全網通辦”,切實提高政務服務事項在線辦理程度。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電子證照庫建設與應用工作,會同省公安廳、省密碼管理局推進電子簽名、電子印章應用和管理工作;省檔案局負責推進電子檔案應用和管理工作。

(三)提高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水平。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需要,進一步規範各級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和管理,實現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的深度融合。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做到無縫銜接、合一通辦,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相促進的一體化政務服務管理機制。

加快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功能升級,積極推動政務服務事項進駐,探索將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變“多頭受理”為“一口受理”,為群眾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加強對單位進駐、事項辦理、流程優化、網上運行的監督管理,推進政務服務陽光規範運行。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編辦配合。

(四)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加強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便民服務點(代辦點)建設,配備必需的網絡接入和服務提供條件,進一步發揮基層代辦人員的作用,實現鄉鎮(街道)和村居(社區)基本覆蓋,方便基層群眾獲得高效、優質的網上辦事服務。

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代辦系統,作為政務服務平臺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渠道。注意發揮便民服務點(代辦點)在證照驗證、代收件、代收費等方面的優勢,為網上政務服務提供有力支撐。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編辦配合。

六、夯實支撐基礎

(一)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按照《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國發〔2016〕51號)和《山東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魯政辦發〔2015〕6號)要求,制定實施細則,加快梳理部門數據資源,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目錄編制和保障體系建設,繼續完善省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打通信息孤島,促進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政務信息資源按需共享、交換、互認。

進一步加強人口、法人單位、空間地理、宏觀經濟、決策支持等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建立包括電子證照庫、辦件庫在內的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數據庫,完善維護管理機制,提高內容保障水平。推進基礎信息資源庫與政務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和共享,充分發揮基礎信息資源對“互聯網+政務服務”的重要支撐作用。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

(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大力實施“互聯網+城市”行動,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和城市資源整合,著力解決城市病、民生領域突出問題,提高惠民服務能力和均等普惠水平,提升政府社會治理能力,打造全天候、多渠道的惠民服務體系和透明高效的政府治理體系。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運營模式。

匯聚城市人口、建築、街道、管網、環境、交通等數據信息,強化大數據對城市運行安全監測、綜合分析、預警預測、輔助決策等的支撐,將其應用於城市治理的過程。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住區管理等領域,積極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構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務體系。提升電力、燃氣、交通、水務、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智慧化水平,實行精細化運行管理。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總體推進,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配合。

(三)建立健全制度標準規範。根據《“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國辦函〔2016〕108號),進一步完善全省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標準規範體系,以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服務提升為重點,著力做好政務服務應用框架、數據共享交換及政務服務質量考核指標體系等標準規範的制定與完善工作。

儘快清理修訂與“互聯網+政務服務”不相適應的政策文件和有關規定,明確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內容的應用規範。加強工作督導,確保國家和省有關“互聯網+政務服務”標準規範得到準確有效落實。

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牽頭負責有關標準規範制定工作;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分別負責牽頭組織有關政策文件和法規的制定、修訂、清理工作。

(四)完善電子政務基礎設施。進一步規範省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和管理,完善外網公共服務域,優化網絡結構,擴大網絡覆蓋面,豐富網絡應用,推動部門業務專網整合和應用遷移。推進電子政務集約化建設,繼續加強電子政務公共服務雲建設,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完善監管措施,為“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支撐。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省電子政務外網公共服務域建設有關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電子政務集約化建設有關工作。

(五)完善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網絡基礎設施。將通信光纜、機房、基站、鐵塔、管道線路等通信基礎設施納入城鄉規劃。在推進“全光網省”的基礎上,繼續深化光纖接入網建設,提高城域網和骨幹網出口帶寬,降低上網資費水平。在行政村光纖已通達的基礎上,推進20戶以上自然村光纖通達和升級改造。加快4G高速無線寬帶網絡建設,完成全省17個設區市城區、縣城區域、行政村4G網絡的全覆蓋。

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牽頭負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

(六)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政務服務平臺信息安全管理,健全“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安全責任,開展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等級測評等工作,建立各方協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範、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制。加強對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網上支付等重要系統和關鍵環節的安全監控。提高各平臺、各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查補安全漏洞,做好容災備份。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的保護力度。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做好電子政務雲平臺安全防護工作;省公安廳牽頭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有關工作,牽頭組織建立信息安全防範、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制;省國家保密局牽頭負責指導建立政務服務有關安全保密制度,並檢查落實情況;省通信管理局牽頭負責互聯網涉政務應用的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態勢感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安全防範、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有關工作。

七、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辦公廳負責指導、檢查、督促“互聯網+政務服務”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各市、縣(市、區)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聽取有關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安排工作力量,確保按時完成“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任務。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縣(市、區)政府辦公室(廳)要牽頭負責統籌推進,監督協調本領域、本地區“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明確專人、指定機構負責跟蹤、落實。

(二)強化考核監督。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列入各級政府重點督查內容,定期組織專項督導,建立“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績效考核制度,並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發揮媒體監督、專家評議、第三方評估等作用,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深入了解服務情況,及時反饋處理結果,改進服務質量。建立情況交流和工作通報機制,對綜合評價高、實際效果好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給予通報批評,對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三)加大培訓推廣力度。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納入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定期組織開展培訓。把面向公眾辦事服務作為公職人員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積極推動專業人才培養,建設適應互聯網和政務服務需求的專業化隊伍。開展試點示範工程,搭建交流平臺,總結分享經驗,提升整體服務水平。做好宣傳和引導,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全面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的群眾認同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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