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發展改革委就《關於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答問

2018-04-13 16:51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創新投融資方式 服務開放大局
推動對外投融資基金合理有序健康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答記者問

2018年4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了更好地便於市場了解《意見》出臺的有關背景和政策導向,針對社會各界關心的主要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

答: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創新對外投資方式,促進國際産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貿易、投融資、生産、服務網絡,加快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這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更好地開展對外投資指明了方向。對外投融資基金是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資金融通的重要渠道,是促進國際産能合作産融協作的有力抓手,是金融支持企業創新開展對外投資的有效方式。近年來,我國各類主體設立的一批對外投融資基金按照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原則,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靈活運用多種投融資方式,有效支持了巴基斯坦卡洛特水電站、埃塞俄比亞-吉布提石油天然氣輸送、巴西朱比亞和伊利亞水電站等一批重點合作項目,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促進國際産能合作、深化我與相關國家和地區互利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我國對外投融資基金髮展也存在不少突出問題。一是一些基金缺乏募資來源,首期規模難以落實,基金無法正常運作;二是一些基金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不完善,盲目決策,後續經營困難,造成較大損失;三是一些基金投資行業領域、國別區域過於集中,容易導致無序競爭、風險積聚;四是對外投融資基金統籌管理力度不足,監管制度、獎勵懲戒機制、服務保障體系等方面有待完善。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針對當前我國對外投融資基金的發展態勢,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意見》,旨在促進對外投融資基金合理有序開展業務,引導各類對外投融資基金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促進國際産能合作提供長期、穩定、可持續、風險可控的資金來源。

問:制定《意見》的總體考慮是什麼?

答:對外投融資基金是創新對外投融資方式的重要載體,既能拓寬募資渠道,通過靈活多樣的運作模式為境外合作項目投融資注入新鮮血液;又能盤活社會資本、通過市場化運作實現中長期財務可持續和合理投資回報。同時,中國資本通過對外投融資基金直接參與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促進國際産能合作,也有助於中國更好適應國際經濟競爭與合作需要,加快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在制定《意見》過程中,我們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將創新對外投融資基金設立和運作方式、提高對外開放的質量和水平分別作為出臺《意見》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重點提出了優化募資方式、提升運行效率、完善監管體系、強化服務保障4個方面共12項政策措施,多措並舉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

問:《指導意見》提出的12項政策措施中有哪些亮點?

答:優化募資方式方面,《意見》重點對拓寬社會資本參與渠道、支持國內各類機構參與出資、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合作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意見。其中,《意見》按照分類施策的原則對主權財富基金、商業性金融機構、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出資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提出了明確要求,指導國內各類機構依法合規通過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境外投融資業務;同時,《意見》提出不得以信貸資金等方式違規出資、地方各級政府不得以財政性資金在境外出資設立對外投融資基金,旨在厘清對外投融資基金的募資來源,加強對地方財政性資金使用投向的引導,提升各類資本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的規範化程度。

提升運行效率方面,《意見》重點對推動基金業務創新、鼓勵按政策導向開展業務、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意見。其中,《意見》結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人民銀行 外交部關於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以下簡稱74號文)要求,提出鼓勵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有利於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國際産能合作,帶動國內優勢産能、優質裝備、適用技術輸出,提升我國技術研發和生産製造能力,彌補我國能源資源短缺,推動我國相關産業提質升級的業務;嚴格限制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與國家外交方針、發展戰略以及宏觀調控政策不盡相符的業務;禁止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等的業務。上述做法有效銜接了74號文提出的“鼓勵發展+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有利於引導和規範對外投融資基金業務發展方向,合理防範和應對境外投融資風險。

完善監管體系方面,《意見》重點對加強統籌管理、完善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激勵懲戒機制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意見。其中,《意見》明確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做好對外投融資基金管理工作,提出境內投資者赴境外設立對外投融資基金,境內設立的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對外投融資,應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有關職能部門通過事前和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及時掌握境外設立的對外投融資基金運作情況。我們將根據《意見》要求,充分履行各監管部門職責,做好對對外投融資基金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依法合規開展境外投資活動。

強化服務保障方面,《意見》重點對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作用、大力培育管理人才、切實做好風險防範工作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意見。其中,《意見》把主動防範化解對外投融資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針對當前一些對外投融資基金經營管理不善、內控合規監管缺位等問題,在完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強化合規風險管理、加強法律和社會風險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旨在提升對外投融資基金的風險防範意識,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

問:如何使《指導意見》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答:《意見》是完善對外投融資基金管理和服務的重要文件。下一步,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切實做好《意見》落實工作,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一方面加強宣介引導。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將充分利用傳統媒體渠道和新媒體平臺,對《意見》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重點舉措等進行持續解讀,同時及時回應輿情、解疑釋惑,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準確把握政策導向,形成合理預期。另一方面抓好督促落實。發展改革委將與各地方、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密切配合,根據《意見》共同做好對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各類業務的指導協調、跟蹤監督工作。我們也十分歡迎社會各界對有關工作多提意見建議,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